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2016年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方案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6]755号)精神,现将2016年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的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国家通知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2016年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的遴选和推荐工作。
二、申请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已经批复为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并运行1年以上(2015年6月30日前批复),且市级地方政府已有明确的财政资金支持计划或安排。
(二)符合区域发展规划和产业总体布局,属于地方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国家创新型城市、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园区规划等确定的重点领域等基本条件。
(三)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总人数不低于50人,其中专职科研人员数量不低于30人;相关研发设备原值不低于3000万元,研发场地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有承担过国家科研计划或行业标准制定经历等。
三、请于6月10日之前将申报单位方案(一式七份附电子版)以及推荐文件上报我委,并填写2016年河南省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申请表(见附件)。我委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方案进行初审,择优推荐5家单位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申请复核。
联 系 人:王 飞 魏明旭
联系电话:0371-69691194 69691322
电子邮箱:hngkj@126.com
附件:1、《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2016年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方案的通知》
2、《2016年河南省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申请表》
201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