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2016年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6]434号),为做好2016年我省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申报单位要认真学习《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13号令)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2016年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6]434号)(该文件可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www.sdpc.gov.cn)下载)。
二、关于申报范围: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434号文件规定的范围执行,不符合该规定范围的不予受理。
三、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申报实行网上申报与纸质申报同时进行。各申报单位可登录《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认定管理系统》(http://www.sdpc.gov.cn/zwfwzx/wsbs,以下简称“认定管理系统”),填写、上传并打印相关的申报材料。登录认定管理系统首先应当进行机构注册,并经我委进行注册信息审核后才能录入。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定,初次申请单位要求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等证件,到协助我委进行基础性工作的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查验,审核通过后方可录入相关内容。资格延续、升级单位不再查验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等证件,经审核通过直接录入相关内容。
四、各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的规定和要求,根据本次申报范围、格式、顺序和内容,做好网上编报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请材料(电子文档和文本文档)。
五、根据《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 第166号)规定,我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已于2015年5月1日起正式运行,各申请单位今年不再编制上传评标专家情况册,由我委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具统一证明。
六、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我委将组织有关专家对资格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初始信息登记审核不通过的,申报单位要抓紧登录系统查看原因,按要求补正后申请再审。申报单位要及时查看初审意见,在规定时间进行修改完善。资格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将在网上及时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由申请单位负责进行补正,然后打印纸质材料上报。申报单位不进行及时补正的,视同同意。
七、我委受理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25日,过期不予受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定时间,我委将把各单位资格申请材料及审查意见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八、我委委托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协助做好申请材料受理等基础性工作。各申报单位的纸质资格申请材料直接报送到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如下:
省发展改革委法规处: 董振华 0371-69691437
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 符庆灵 0371-63875335
协会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黄河北街8号(黄河北街与红专路路交叉口西南角)
二○一六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