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下达2015年重大水利工程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5]809号)转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计划转发下达我省重大水利工程投资109465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57310万元,省投资25646万元,市县投资23166万元,银行贷款3343万元。
二、要严格遵循建设基本程序,按规定抓紧完成项目前期工作,完成初步设计审批手续,符合土地、环评等管理要求,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效益。
三、要加强建设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严禁挤占、挪用。要充分发挥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专项过桥贷款的作用,加强与金融机构对接,及时落实地方建设资金。
四、各级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将组织进行抽查和重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区别不同情况采取通报批评或扣减、收回、暂停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或区域限批等措施予以警示和惩戒,并将监督检查结果作为下一年度投资计划安排的主要参考依据。
四、本批投资计划执行及项目建设进展实行季报制度,请按规定及时报送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