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发改高技[2015]558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发展改革委:
根据《河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豫发改高技[2011]176号),为进一步推进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现将2015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认真做好第十九批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遴选和推荐工作。今年我省企业技术中心将重点在⑴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卫星导航服务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⑵智能机器人、精密数控机床、数字化车间、3D打印装备等智能制造装备;⑶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⑷先进节能环保设备;⑸智能家电等现代家居;⑹生物技术药物;⑺新型合金和功能材料等领域进行认定。
二、企业所报《河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见附件1)、《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见附件2)等材料,内容要真实可靠,须按《河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要求提供有关附件及证明材料。
三、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同级财政、税务、海关等部门联合行文上报我委。
四、各主管部门要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于2015年6月30日之前将申请材料(一式叁份附电子版)以及推荐文件报送我委。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魏明旭、范克涛
联系电话:0371-69691321、69691302
电子邮箱:hngkj@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