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信息检索:
河南省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地方政策 > > 内容

关于转发下达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建设项目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5-08-18 15:11:46
省卫生计生委、中医管理局,有关省辖市发展改革委: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建设项目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5〕1314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本批计划国家共安排我省2015年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建设项目7个,计划下达投资27779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13700万元,市投资4159万元,单位自筹9920万元。以上投资全部纳入我省固定资产投资规模。

二、本项目建设的总体目标是,通过中央和地方的共同努力,争取在“十二五”期间,全面改善全科医生培养基础设施条件,提高规范化培养能力,完成国家全科医生培养任务要求,不断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输送业务能力强、整体素质高的适宜人才,为实现人人享受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提供人才保障。

三、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用于临床技能模拟训练中心、教学用房和学员宿舍建设。所有项目要严格按照核定的建设内容、性质、规模执行,不得擅自改变。

四、要抓紧工作,确保中央投资计划尽快转发到项目单位。同时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加快资金拨付。

五、各市级政府要统筹财力,落实好地方配套资金,建设资金不得留有缺口,禁止项目单位负债建设。当地政府负责落实项目建设用地,并减免各种配套费用,降低建设成本。中央预算内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偿还以往的欠债和过去拖欠的工程款,也不得用于土地房屋购置以及交纳租金等费用。

六、要加强对项目建设工程的指导和协调,严格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等有关建设法规对项目建设工程进行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实行招投标。

七、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切实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效益。并于每月2日前按要求向我委(社会处、投资处)报送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   

上一篇:关于转发下达重大疾病防治设施建设项目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转发下达儿童医疗服务体系建设项目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北京中政国宏社会经济咨询中心

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国宏大厦23层

邮政编码:100038

开户银行:北京建行万丰支行

银行账号:1100 1042 4000 5300 6848

联系电话:010-65067990  65067996

图文传真:010-65067996

单位信箱:vip@chinagdp.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