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信息检索:
河南省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资源节约 > > 内容

河南水资源“费”改“税”已正式启动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8-01-15 09:56:59
  “作为全国第二批水资源“费”改“税”试点省份,河南的征收工作已正式启动。水资源“费”改“税”对普通百姓的生活有哪些影响呢?
 
  “实施水资源‘费’改‘税’,是收费制度向征税制度的平稳转换,维持水资源费缴纳义务人、征收对象、计征依据等基本要素不变,对居民和一般工商业税额标准基本保持不变,不增加正常生产生活用水负担。”1月3日,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说。
 
  “费”改“税”不仅不会增加市民负担,而且用水会更有保障。2010年以来,郑州先后建成了刘湾水厂、罗垌水厂,对柿园水厂、白庙水厂进行工艺改造,日供水能力达177万立方米。2017年,郑州市建成区全年供水量达4亿立方米,南水北调水占郑州市供水量的90%。目前,郑州已形成了南水北调水、黄河水双水源供水的格局,供水可靠性有了较大提高。
 
  “但郑州是一个缺水城市,年人均水资源只有178立方米,不到全省的1/2,不到全国的1/10,是一个资源型缺水与水质型缺水并存的城市。”该负责人认为,实施水资源“费”改“税”,一是有利于发挥政府调控作用、运用税收杠杆调节用水需求,完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机制,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的政策导向;二是有利于增强企业等社会主体节水意识和动力,加快技术创新提高用水效率、优化用水结构,减少不合理用水需求;三是有利于倡导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在全社会形成珍惜资源、节约资源的风尚,提高人民群众保护水资源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上一篇:2016年度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及碳排放强度目标考核结果的通知
下一篇:“2018低碳中国行”首站活动走进河南

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北京中政国宏社会经济咨询中心

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国宏大厦23层

邮政编码:100038

开户银行:北京建行万丰支行

银行账号:1100 1042 4000 5300 6848

联系电话:010-65067990  65067996

图文传真:010-65067996

单位信箱:vip@chinagdp.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