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全国第二批水资源“费”改“税”试点省份,河南的征收工作已正式启动。水资源“费”改“税”对普通百姓的生活有哪些影响呢?
“实施水资源‘费’改‘税’,是收费制度向征税制度的平稳转换,维持水资源费缴纳义务人、征收对象、计征依据等基本要素不变,对居民和一般工商业税额标准基本保持不变,不增加正常生产生活用水负担。”1月3日,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说。
“费”改“税”不仅不会增加市民负担,而且用水会更有保障。2010年以来,郑州先后建成了刘湾水厂、罗垌水厂,对柿园水厂、白庙水厂进行工艺改造,日供水能力达177万立方米。2017年,郑州市建成区全年供水量达4亿立方米,南水北调水占郑州市供水量的90%。目前,郑州已形成了南水北调水、黄河水双水源供水的格局,供水可靠性有了较大提高。
“但郑州是一个缺水城市,年人均水资源只有178立方米,不到全省的1/2,不到全国的1/10,是一个资源型缺水与水质型缺水并存的城市。”该负责人认为,实施水资源“费”改“税”,一是有利于发挥政府调控作用、运用税收杠杆调节用水需求,完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机制,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的政策导向;二是有利于增强企业等社会主体节水意识和动力,加快技术创新提高用水效率、优化用水结构,减少不合理用水需求;三是有利于倡导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在全社会形成珍惜资源、节约资源的风尚,提高人民群众保护水资源的自觉性和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