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河南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豫政办〔2017〕81号)、《河南省“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17〕52号)和省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河南省 “十三五”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及碳排放强度考核实施方案》(豫节减办〔2017〕3号),省节能减排办组织有关部门,对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2016年度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及碳排放强度目标完成情况和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价考核。考核结果已经省政府审定同意,现通报如下:
省辖市2016年度能耗“双控”及碳排放强度目标考核结果为:郑州市、洛阳市、新乡市、漯河市、周口市、驻马店市、济源市7个省辖市为“优秀”等级;开封市、平顶山市、安阳市、鹤壁市、焦作市、濮阳市、许昌市、三门峡市、南阳市、商丘市、信阳市11个省辖市为“良好”等级。
省直管县(市)2016年度能耗“双控”及碳排放强度目标考核结果为:汝州市、永城市2个省直管县(市)为“优秀”等级;巩义市、兰考市、滑县、鹿邑县4个省直管县(市)为“良好”等级;长垣县、邓州市、固始县、新蔡县4个省直管县(市)为“完成”等级。
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等级的郑州市、洛阳市、新乡市、漯河市、周口市、驻马店市、济源市7个省辖市和汝州市、永城市2个省直管县(市)予以通报表扬。
明年是“十三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年,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河南的总体要求,着力推进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优化升级,狠抓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加快发展节能低碳产业,坚决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三五”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及碳排放强度目标,为推动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绿色可持续发展双赢局面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