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明确指出,要建立省级统筹占补平衡指标管理体系。《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的意见》(豫政〔2012〕3号)明确要求省厅统筹管理、统一调配各地占补平衡指标的20%部分,用于解决特别急需、所在地确实无法完成占补平衡任务的重点项目。结合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决定抽取各地占补平衡指标的20%部分,纳入补充耕地省级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形成可持续的市场化运作模式,用以保障后备资源匮乏地区的省以上重点项目和民生工程的易地补充耕地需求,指标收益全额返还地方。确定主动优先原则,如地方有积极性出让指标,优先安排进行交易。对于不愿出让占补平衡指标的地区,省厅直接进行扣减,并通知地方配合交易。对于拒不配合的地区,冻结其占补平衡指标的20%部分之外,继续主动出让指标的地区,省厅将在年度新增费的节余额度分配调剂上予以倾斜,优先安排该地农村土地整治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