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展现状与形势
(一)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日益完善
市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科技馆等市级“五馆”建设均达到国家一级标准;12个县(市、区)图书馆、文化馆均达到国家标准;乡镇文化站、村文化大院、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等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覆盖率达95%以上,全部免费开放;全市拥有电台、电视台、广播电视台8座,节目25套,各县(市)现辖153个乡镇基本实现了广播电视信号全覆盖。2013年,郑州市被文化部、财政部命名为首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
(二)群众文化活动丰富多彩
“舞台艺术进乡村、进社区”“出彩郑州”“百城万场”“绿城读书节”等文化惠民活动精彩纷呈;全市专职文化队伍共9299人,农村行政村各类文化管理员3608人,各类业余文艺团队876个,文化志愿服务队伍300余支,文化志愿者4万余人,业余文化活动爱好者48万余人。
(三)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成效显著
郑州市拥有各类文物古迹8000余处,其中世界文化遗产2处,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74项,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95项,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68项。国有博物馆登记在册的藏品量达到118534件。2014年,中国大运河通济渠郑州段成功入选世界文化遗产名录,成为郑州市第二处世界文化遗产。全市拥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6项、省级59项、市级149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4人,省级代表性传承人30人,现已建立国家、省和市三级非遗名录体系。
(四)文艺精品创作百花齐放
郑州市文艺院团精心创排了舞剧《风中少林》《水月洛神》豫剧《都市阳光》《斗笠县令》《清风茶社》《琵琶记》和曲剧《麻疯女》,复排了曲剧《卷席筒》《秦香莲后传》等文艺作品。其中,《风中少林》荣获中国舞蹈最高奖“荷花奖”金奖,并入选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舞剧《水月洛神》先后荣获中国舞协“荷花奖”金奖、中宣部“五个一工程”优秀作品奖、中国艺术节“文华奖”等荣誉称号,2013被文化部评为“十大精品剧目”。豫剧《斗笠县令》先后荣获河南省“文华奖”“五个一工程奖”“优秀剧目奖”等。豫剧《都市阳光》荣获河南省戏曲大赛戏曲类金奖第一名。豫剧《琵琶记》主演张艳萍获得中国戏曲界最高奖梅花奖。
(五)文化产业发展提速增效
2015年,郑州市文化产业增加值281亿元,占全省文化增加值比重超过25%,规模以上文化企业496家,营业收入超亿元的文化企业达138家,规模以上文化企业营业总收入738.7亿元,同比增长12.5%。产业集群特色鲜明,方特欢乐世界、方特梦幻王国、古柏渡穿黄文化旅游景区、国家动漫产业发展基地(河南基地)、国家知识产权创意产业试点园区等,逐渐成为郑州市文化产业发展源动力。文化品牌影响力不断提升,山地实景演出《禅宗少林·音乐大典》,舞剧《风中少林》《水月洛神》动漫《小樱桃》电影《念书的孩子》电视剧《快乐星球》杂志《小小说选刊》等成为文化创意重点品牌。文化新业态不断壮大,“互联网+”“文化+科技”“文化+旅游”“文化+创意”等新型文化业态不断涌现,“互联网+文化+产业”融合发展趋势明显。
(六)机遇与挑战
一是文化体制改革仍需进一步推进。制约文化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尚未完全破除,文化发展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二是文化整体实力有待提升。2015年,全国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3.97%,郑州市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3.83%,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三是文化新业态亟待突破。郑州文化新业态虽取得积极成效,具备加快推进“文化+”发展的基础,但仍存在“文化+”融合发展动力不足、跨界融合范围较窄、融合模式单一、融合型人才匮乏等问题。四是文化市场活力不足,缺乏有代表性、竞争性和引领性的文化企业。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省委十次党代会、市委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利用郑州历史文化资源,彰显城市文化特色,塑造现代化大都市人文精神,构建具有国内外影响力、亲和力、感染力的大文化体系,为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和价值引领相统一。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作用,激发人民群众在文化事业产业发展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广泛开展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真正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
2.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做到经济效益服从社会效益、市场价值服从社会价值,努力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建立健全两个效益相统一的评价考核机制,加强政策引导,严格依法监管,注重道德调节,坚守社会责任,保障文化事业产业健康发展。
3.坚持立足本土和开放包容相统一。
发挥郑州市文化事业产业优势,大力扶植郑州本土文化事业企业主体,鼓励生产具有郑州本土文化特色的文化产品,打造具有郑州原创精神的文化品牌,凸显郑州文化影响力。同时,营造开放包容的市场环境,提高文化市场开放水平,拓展文化交流合作空间。
4.坚持文化传承和文化创新相统一。
做好传统文化的抢救、保护、研究、开发工作,推陈出新。重视行业之间、区域之间、国际之间的文化交流工作,博采众长。借鉴其他行业、国家和地区的先进经验,以“互联网+”“文化+”等新形式、新媒体展现阐释传统文化的“新内容”,在继承基础上发展文化,在相互交流中传播文化。
(三)发展目标
“十三五”期间,通过改革创新和加大投入,逐步建立起特色鲜明、精品迭出、活动丰富、设施齐全、制度完善、服务普惠、发展融合、队伍健全的文化事业产业发展新格局,努力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公民素质明显提高、文化事业全面繁荣、文化市场开放有序、文化产业快速发展,把郑州打造成为河南文化高地、现代文化产业创新发展示范区、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核心城市和“一带一路”文化枢纽城市。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1.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深化宣传教育。广泛开展理论进基层宣讲活动,深入机关、学校、企业、农村、社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到日常形势宣传、成就宣传、主题宣传和典型宣传中,方位、立体化解读和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对文化新业态、新样式的引导,让不同类型文化产品都成为弘扬社会主流价值的表现手段。
强化舆论引导。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加强正面宣传引导,不断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做大做强重点新闻网站,发挥主要商业网站建设性作用,营造良好网上舆论环境;加强公益广告选题规划和内容创意,营造崇德向善的社会氛围,形成传播先进文化、传扬新风正气的强大声势。融入百姓生活。坚持群众路线,倾听群众声音,尊重群众首创,不断丰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载体。积极推进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等创建活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创建工作,融入各项道德实践活动,融入乡规民约,融入百姓生活。
2.推进“文明郑州”建设
传播“郑州好人”现象。借助郑州市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行业等创建活动,搭建全市学习模范、奉献社会的平台。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微博、微信等媒体资源,大力宣传王宽夫妇、陇海大院爱心集体等“郑州好人”的感人事迹,以“郑州好人”为素材创作文艺作品,让“郑州故事”走进社区、走进学校、走进企业、走进单位、走进百姓生活,让先进典型深入人心,让做好事、献爱心、讲奉献成为社会主流和普遍自觉的道德实践。
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强文明城市创建和文明社区建设,提升群众“获得感”。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创建,着力移风易俗,培育文明新风。抓好家庭家风建设,广泛开展“好家训、好家庭、好夫妻、好儿女”评选活动。推进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创建,抓好“优质服务、便民利民”活动,改善行业风气。推进文明校园创建,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深化学生道德教育实践。推进诚信建设、志愿服务、文明旅游等制度化建设,拓展网络精神文明建设,深化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与治理。
3.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
加强“智库”建设。制定落实郑州新型智库建设发展规划和智库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学术评价体系、成果转化机制以及职称评定和人才遴选制度。围绕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打造一批高水平、有特色的研究基地。搭建社科专家获取信息、参与研究、成果转化的平台,精心办好社科学术年会,拓宽社科研究成果的转化渠道。完善合作机制,探索社科研究部门与政府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之间的合作形式,实现社科研究与实际工作的紧密结合。
推进社科普及。贯彻落实《河南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全市社科普及工作。举办社科普及周活动。实施社科普及规划项目,开展社科普及优秀作品出版资助,推出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科普读物;开展社科知识大篷车下基层和中原大讲堂活动;加强哲学社会科学普及基地建设,建立立社科普及志愿者队伍;开展社科普及示范县(区)和示范乡镇(办事处)建设。加强与国内外知名学术机构、智库机构的交流与合作,抓好城际之间的协作与配合。
(二)推进现代传播体系建设
1.不断提高舆论引导能力。
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充分发挥党报党刊、广播电视在舆论引导中的核心作用,进一步发挥网络媒体、手机媒体等新兴媒体的作用,牢牢把握舆论主导权。加强基层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设施建设,加大优质产品服务供给力度,巩固基层舆论阵地。坚持舆情监测研判和突发事件宣传报道快速反应制度,健全舆情应对综合协调机制,掌握舆论引导主动权。加强新闻工作机制建设,完善新闻发布、新闻通气、新闻阅评、新闻媒体采编审发(播)、新闻奖评选等制度,创新听评工作,建立事前预警、事中审议和事后监管的听评体系,探索形成宣传导向管理长效机制。
2.加快推进媒体融合发展。
制定实施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扶持政策。大力开展郑州人民广播电台APP营销,加快郑州人民广播电台新媒体客户端“蜻蜓·河南”、“会面”的融资建设,打造适合传统平台和网络平台共同传播的音频小组。继续构建郑州电视台媒体融合平台,积极探索“郑视融媒”模式,不断延伸郑州电视台产业链。继续打造郑州报业集团融媒体平台,建设融媒集群管理系统、移动采编管理系统、多媒体采编播系统、大数据与舆情监测系统,建立立体多样、融合发展的现代传播体系。做强以郑州日报为旗帜的党报全媒体宣传矩阵,做大以郑州晚报为龙头的都市报系传媒平台,做活以中原网为先锋的新媒体集群,做优以文化创意产业为突破口的多元产业链条。加快郑州小小说传媒公司的全媒体发展,建设郑州小小说文化产业基地。
3.实施传媒精品战略。
加快郑州人民广播电台、郑州电视台、郑州报业集团等重点媒体的建设和发展,着力培育一批品牌栏目、品牌频道,培养一批名编辑、名记者、名主持人,提高新闻媒体的影响力和竞争力。加强选题策划,树立精品意识,力争更多的新闻作品荣获国家奖项。挖掘郑州文化和郑州特色,推进郑州人民广播电台改版;创新郑州电视台精品栏目;做好中原网的品牌提升和郑州报业集团“两微一端”的建设工作。
(三)全面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1.构筑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格局
建立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体系。以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为导向,围绕看电视、听广播、读书看报、参加公共文化活动等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不断提升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种类、数量和水平,制定出台郑州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标准、技术标准和评价标准,建立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保公平、统一规范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继续加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后续管理,继续落实公共文化服务示范乡镇(街道)、(社区)和示范项目创建评选工作。
推进公共文化设施的标准化建设。按照城乡人口发展和分布,坚持均衡配置、规模适当、功能优先、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的原则,合理规划建设各类公共文化设施。重点推进“三级三类”市民服务中心建设,落实建成郑州市民公共文化服务区“四个中心”。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加强城市社区和农村文化设施建设。继续推进郑州地区公共图书馆联盟建设工作。力争全市文化馆、图书馆达到国家二级标准,80%的乡镇(街道)文化站达到等级标准,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功能完备,设施配套,发挥作用。
落实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统筹城乡公共文化设施布局、服务提供、队伍建设、资金保障,均衡配置公共文化资源,大力开展文化扶贫工作。保障特殊群体基本文化权益,将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生活困难群众作为公共文化服务的重点对象。建立公共文化服务城乡联合运行机制,大力推进城乡“结对子、种文化”活动,加强城市对农村文化建设的帮扶,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
2.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的社会效能
推进公共文化设施的免费开放。完善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的保障机制,深入推进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博物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农村文化大院、公共电子阅览室等免费开放工作,逐步将行业博物馆、民办收藏展览馆纳入免费开放范围。鼓励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学校的各类文体设施向社会免费开放。大力推进公共文化设施设备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进企业项目的实施。
推进公共文化活动的普及共享。建立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机制,及时准确了解和掌握群众文化需求,制定公共文化服务提供目录,开展“菜单式”“订单式”服务。积极开展全民艺术普及、全民健身、全民科普和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广泛开设道德讲堂、文化讲堂。继续推进“文明河南·欢乐中原·出彩郑州”等群众文化活动,鼓励支持县(市、区)举办具有本地特色的群众文化活动,实现(县)市有品牌、区区有特色。引导广场文化活动健康、规范、有序开展。鼓励群众开展自办文化活动,支持成立各类群众文化团体。通过组织示范性展演等形式,为民间文化队伍提供展示交流的平台。
推进公共文化内容的品质提升。继续举办好“黄帝故里拜祖大典”“中国郑州国际少林武术节”“中国(郑州)国际街舞大赛”“中国(郑州)国际摄影艺术节”“绿城读书节”“中秋广播诗会”等品牌文化活动。借助市、县(市、区)、社区图书馆系统以及新华书店、实体书店等力量,优化配置阅读资源,形成覆盖全市的阅读服务体系。围绕“书香郑州”建设,整合各种媒体资源,加大全民阅读宣传推广力度,营造全民阅读浓厚氛围,掀起全民阅读热潮。
3.拓宽公共文化服务的社会化路径
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推行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通过投资或捐助设施设备、兴办实体、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产品和服务等方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出台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性意见和目录,将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减少行政审批项目和流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公共文化建设。
培育和规范文化类社会组织。加快推进文化行业社会组织与行政机关脱钩,将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务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加强对文化类行业协会、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的引导、扶持和管理,推动其规范有序发展。制定完善关于文化类社会组织的规章,明确功能定位。鼓励各类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成立行业协会,发挥其在行业自律、管理、交流、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大力推进文化志愿服务。创新服务内容、工作方式和活动载体,探索具有郑州特色的文化志愿服务模式,构建参与广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机制健全的文化志愿服务体系。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参与支持文化志愿服务;积极动员组织专家学者、艺术家、优秀运动员等社会知名人士参加志愿服务,提高社会影响力。加快文化志愿服务分中心建设,推动专业艺术院团、艺术体育院校等到基层教、学、帮、带,加强对文化志愿队伍的培训,提升文化志愿者的服务意识、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4.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科技水平
加强文化科技创新研发。围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科技需求,发挥文化和科技相互促进的作用,将公共文化科技创新纳入科技发展专项规划,深入实施文化科技创新工程。加大对公共文化服务科技研究开发的投入,开展文化专用装备、软件、系统的研发应用。支持公共文化机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高科技企业合作开展各类关键技术研究。
加快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结合“宽带中国”“智慧城市”“中原云计算和大数据中心”等重大信息工程建设,积极支持数字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公共电子阅览室、直播卫星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农村数字电影放映、数字农家书屋、城乡电子阅报屏、电子图书借阅机等建设项目,构建标准统一、互联互通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网络,加强各级各类公共文化单位资源的数字化采集、整理、存储和发布工作。
(四)繁荣文化精品生产
1.推动文艺精品创作。
2.打造郑州文化品牌。
进一步加大《禅宗少林·音乐大典》、舞剧《风中少林》《水月洛神》、豫剧《斗笠县令》《琵琶记》、曲剧《麻风女》、舞蹈《牵手》等原创演艺品牌的市场运作力度。精心创作打造一批舞剧、曲剧、豫剧等优秀舞台剧目。持续提升“郑州小小说”“小樱桃”的品牌影响力。支持创作展现郑州特色、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品牌出版物和广播电视品牌栏目。
(五)扎实推进文物的保护开发
1.加强文物保护基础性工作。
科学规范开展文物勘探、考古发掘工作,启动具茨山早期岩画调查、郑州地区传统村落调查。结合国家“寻找丝绸之源”项目,开展青台、点军台、秦王寨等一批新石器时期遗址的勘探和发掘工作。以启用中原地区首台考古实验车为契机,创新考古与科技相结合的新模式,推动郑州考古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2.加强文物保护的管理研究。
完成中心城区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完成郑州商城遗址考古与文化遗产管理地理信息系统建设。积极依托高校师资和设备优势,合作开展文物科技保护项目。加快实施“大河村仰韶房基遗址本体损毁机理分析及保护技术研究”“金属类文物保护技术研究”“无人机航测应用关键技术研究”等科技保护项目,进一步提高文物保护科技化水平。
3.加强文物保护工程建设。
实施“生态保遗”工程,促进文化遗产保护与生态建设相结合,加快创建国家级大遗址保护传承示范模式。重点建设“四大文化片区”和“六个特色文化遗产展示片区”。全面推进以郑州商城、郑韩故城、荥阳故城、苑陵故城、大河村遗址、大运河通济渠郑州段为代表的遗址生态文化公园建设。
(六)深入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
1.建立完善非遗保护体系。
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机制,利用文字、图片、音像、多媒体等形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真实、系统、全面的记录,征集、抢救、整理重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建立较为完善的国家级、省级、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档案和数据库。认真做好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申报工作,重点推进少林功夫等项目申请世界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2.推进传习展示展演。
加强非遗传承人和传承项目管理。积极发现和高度重视扎根基层的乡土文化能人、民间文化传承人和文化活动积极分子。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展演场馆建设,资助代表性传承人编纂相关教材、开展传习活动。引导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农村、社区、企业等,组织传统民间艺人向公众免费现场制作、展示和传授传统技艺。
3.加强生产性传承。
以生产性保护为抓手,大力推进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性传承。开发推广“合记烩面”“蔡记蒸饺”“葛记焖饼”等具有代表性的郑州老字号品牌,传承郑州传统美食工艺。加强对密玉、黄河澄泥砚、登封窑陶瓷等传统工艺技术的生产性保护,一方面坚持传统工艺流程的整体性和核心技艺的真实性,一方面秉承“承古以图新”的传承创新思路,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生产中焕发新活力。
(七)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
1.推动文化产业差异化区域协调发展。
积极发挥郑州文化资源优势,优化文化产业发展空间布局,打造重点文化功能区,实现文化产业区域协调发展。合理布局文化产业载体,通过文化产业园等集聚平台,促进文化资源、资本、技术、信息、人才等要素集聚与整合,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和集约化水平,组建跨区域文化企业集团,统筹跨区域、融合性的文化产业项目投资与开发。
2.推动重点行业发展。
分析郑州文化资源禀赋和文化产业比较优势,完善文化产业专项规划和扶持政策,着力发展产业关联性较强、能够带动上下游产业的文化旅游、演艺娱乐、影视制作、出版印刷、工艺美术、广告会展、动漫游戏和创意设计等八大重点文化行业,提升郑州市文化产业的竞争力和影响力。加大对重点文化产业小微企业扶持力度,加强大中型文化企业与小微文化产业合作共生。强化重点文化行业国有企业主力军作用,充分发挥民营文化企业的重要力量。加强政府政策引导和公共服务职能,为重点文化行业民营文化企业创造公开透明、平等准入、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
3.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战略。
集中力量建设一批具有重大示范效应和产业拉动效应的文化产业项目。依托重大项目,带动文化产业投资,扩大文化产业招商,引进文化产业技术和人才,提升文化产业档次和水平。储备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良好市场发展前景和潜力的文化产业项目,实施动态管理。利用各种大型经贸文化会展活动,加大文化产业重大项目招商引资力度。鼓励有实力的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和上市融资,培育一批上市文化企业,形成资本市场“郑州文化板块”。
4.推进特色文化产业发展。
利用郑州特色历史文化资源和自然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特色文化产业,培育特色文化产业发展载体,提升特色文化产业的关联效应。加强特色文化产业的统筹规划,明确发展定位,整合资源,不断丰富特色文化产业生态,加快提升特色文化产业竞争力。通过创意转化、科技提升和市场运作,在开展特色经营,创新特色产品和服务、提升科技含量和原创水平等方面形成竞争优势。
5.大力推进新型文化业态发展。
实施“文化+”战略,推动融合业态创新,加快实现文化发展动力转换。支持以高新技术为依托、数字内容为主体、自主知识产权为核心的“文化+科技”型文化产业新业态,推进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建设,培育一批文化科技融合示范基地、龙头企业。大力推进“文化+旅游”,实现文旅融合项目规划、推介、实施“三同步”,打造新兴文化旅游目的地。发展“文化+制造业”,做强工业、广告等设计实体,提升制成品的实用性、审美性,增强新型工业的文化附加值。发展“文化+商贸服务业”,支持城市综合体、购物中心、商业街等引入跨界经营的文化业态,改善商圈文化休闲环境,凸显“老字号文化元素。发展“文化+农业”,扶持特色农产品观光园区,策划农事节庆,展示农耕生态文化。发展“文化+智库产业”,鼓励文化机构兴办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新型智库。推动“文化+金融业”,建立健全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投融资体系。
(八)深化文化交流与合作
1.积极构筑文化交流平台。
依托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区、河南自贸试验区建设和“一带一路”国家战略,以黄帝故里拜祖大典、“嵩山论坛”等节会活动和“大地情深”、“春雨工程”等文化交流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相关文化交流与合作,发挥文化交流平台作用,不断拓展对外文化交流的广度和深度,推动郑州文化团体参与合作交流,多角度宣传郑州文化,扩大中原文化、郑州文化在国内外影响力。
2.大力引进优秀文化艺术和文化项目。
围绕考古、舞蹈、美术、体育等多重领域,以“中国(郑州)国际马戏嘉年华”“中国(郑州)国际街舞大赛”“中国国际摄影艺术节”等文艺赛事、展演活动为载体,邀请国外艺术团体和相关文化机构,举办高规格的演出、展览和参访等活动。营造高度开放宽松的文化产业投资环境,不断扩大国际文化产业合作范围,高水平承接国际文化产业转移。高标准建设华特迪士尼郑州项目,推进韩国文化创意产业园、泰迪小镇项目,加强中外文化产业合作。
3.积极推动郑州文化“走出去”。
深入开展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之间文化交流,加强对外联系,加大重点文化项目走出去的资金扶持力度,打造郑州文化的重点品牌,丰富文化走出去的内容,培育一批体现郑州特色、具有较高水平的对外文化交流知名品牌。配合国家外交大局,推动郑州歌舞剧院等院团持续参与“欢乐春节”“四海同春”等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建设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交易平台,拓展文化出口渠道。引导优势文化企业到境外投资,培育扶持郑州海外文化研发和出口基地。支持民间团体、民营企业和个人参与对外文化交流与贸易,借助现代传媒手段和国际性博览会、艺术节、论坛等文化交流平台推介优秀文化产品和服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郑州市各级各相关部门要结合本《规划》,提出具体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和督导,加强各部门的沟通和衔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细化落实。对本规划提出的约束性指标及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和重要目标任务,要明确责任主体,明确进度要求。同时,要完善考核机制,开展规划实施情况动态检测和评估工作,把检测评估作为改进政府工作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加快政府部门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
(二)加强法制保障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出台的文化建设方面各项法律法规,加强文化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制定《郑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施细则》《郑州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管理条例》,出台《郑州市文化产业发展促进条例》,积极探索文化市场管理办法,坚持依法行政,推进行政审批体制改革,推动文化行政部门职能转变。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建立健全文化知识产权法制体系,保护文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文化事业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强化政策支持
贯彻中央、省、市出台的文化经济政策,用足用好用活国家深化文化体制改革配套政策,发挥政策效能,改善文化事业产业发展的制度环境。加大对文化事业产业的财政支持力度,逐渐增加对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投入,确保文化事业的投入增长幅度不低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并根据财政收入情况逐年增长。创新文化事业产业发展资金支持新模式,采用“第三方支付”的方式解决资金约束,发挥公共文化设施在广告、设计等方面的信息传播及资金融通作用。会同有关部门抓好税收优惠政策的细化和落实,加大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文化建设、进入文化产业的税收优惠力度。改革和完善文化产业的投融资体制,鼓励文化金融产品创新。研究文化产业金融扶持政策,制定出台《郑州市文化产业引导基金实施办法》和《郑州市新型文化业态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鼓励和推动各类经济成分投资文化产业。加快文化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创新公益性文化基金的支持模式,加强对公益性文化基金使用的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加强人才支撑
深入推进“四个一批”人才培养工程,继续认真落实政府特殊津贴制度、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和学术技术带头人政策。建立健全文化事业产业人才培养体系,鼓励市属高校开设文化建设相关学科和专业,尝试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培养纳入职业教育体系,支持文化产业园区、龙头文化企业与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及科研机构共同建立人才培养基地,培养造就一批文化创意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和复合型人才,推出一批拔尖人才、领军人物和文化名家大师。积极落实“智汇郑州1125·聚才计划”,充分利用各类引才引智计划,引进高端人才。加快文化体制改革,化解体制机制约束,培育文化事业产业人才成长环境,创新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人才培养、引进、培育和奖励制度。加强人才交流,通过集中培训、挂职锻炼、交流任职等形式,提高人才队伍综合素质。
(五)重视文化统计
根据文化事业产业行业分类标准,建立规范的文化事业产业统计调查工作制度,做好文化事业产业的普查和统计工作。建立文化事业产业相关单位名录,健全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园区、公共文化活动、文化遗产的定期上报汇总制度。加强文化统计工作队伍建设,建立规范的文化事业产业统计工作任务,做好统计快报和统计分析工作,为文化事业产业的研究、管理、调控、决策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