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郑州市防震减灾基本情况
(一)郑州市地震形势与地震灾害概况
郑州市位于华北地区构造区河淮平原块体西北部,处在华北平原地震带南部,是全国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之一的豫鲁冀交界区的一部分,具备发生中强地震的构造背景。据统计,郑州市及邻区自1970年以来共发生≥ML3.0级地震76次,其中,ML3.0-3.9级地震65次,ML4.0-4.9级地震10次,ML5.0级地震1次,即2010年周口太康ML5.0级地震,郑州市行政区内发生的最大地震是1992年1月14日发生在登封的ML4.7级地震。最近的一次ML4.0以上地震是2002年发生在郑州中牟与新乡原阳间的ML4.5级地震。郑州历史上虽然没发生M6级地震,但周边M6级地震对我市有着较大的影响。如,北面344年封丘6级地震,南面1820年的许昌6级地震等。
(二)“十二五”防震减灾工作回顾
“十二五”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探索我市防震减灾工作新思路,有力推进了我市监测预报、震害防御、地震应急和科技创新“3+1”工作体系建设,我市防震减灾综合能力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
1.加强监测预报体系建设,地震监测预报水平得到提高
按照国家、省的要求启动了“一县一台”台站建设工作;完成了登封、新密、新郑地震台选址;上街地震台、登封市、荥阳市、新郑市和新密市完成了地震监测仪器的安装;上街地震台通过验收;加强群测群防工作,积极推进“三网一员”(“三网”就是地震宏观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地震知识宣传网;“一员”就是防震减灾助理员)建设工作。目前,全市已建成83个宏观观测点,地震监测预报能力得到提高。
2.强化基础工作,防御地震灾害的综合能力有力提升
(1)加大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和服务力度。一是抗震设防要求审批工作进入全市所辖县(市、区)以及高新区、经开区、航空港区的审批大厅,纳入审批程序;二是以新农村建设为切入点,加强对农居工程与城市建设的指导。近年来,已建成6个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点和19个地震安全示范社区。
(2)组织编制规划,服务都市区建设。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32号)和《中原经济区郑州都市区建设纲要》及《郑州都市区五年建设规划》,编制了《郑州市防震减灾五年工作规划》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防震减灾专项规划》。
(3)以多种形式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活动,效果明显。一是建成了嵩山世界地质公园、郑州市中小学生生产实践教育基地和长江东路小学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二是建成19所省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和84所市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
3.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地震应急能力大力提高
(1)健全机构,应急体系进一步完善。我市及11个县(市、区)建立了防震减灾工作领导机构,成立了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一案三制”建设。编制了《郑州市地震应急预案》、《郑州市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郑州市减轻地震灾害工作预案》、《郑州市地震应急预案实施细则》,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修订。目前,我市已基本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市的地震应急预案体系。
(2)健全队伍,加强演练,为地震应急工作提供人力保障。全市已初步建起了包括综合应急、专业应急、地震救援志愿者服务、豫北重点监视区地震快速应急等4类,共计2986人的应急救援队伍;每年定期开展全市防震减灾系统的地震应急演练和全市中小学生(幼儿园)应急避险演练。
(3)完善救援设施和物资,积极推进全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全市已建成应急避险避难场所21个,并对拟建公园、广场,按照同步规划、同步建设的要求,进行应急避险避难场所建设的指导。另外,郑州市在全省率先购置了地震应急指挥通信车辆1台和300多个品种、近2000余件的装备物资,提升了我市应对突发地震事件的能力。
(三)防震减灾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过“十二五”建设发展,我市防震减灾工作取得了较大进步,但与我市经济建设高速发展水平还不协调,与基本达到抗御6级左右地震综合能力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尤其是不能满足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和最佳宜居环境城市、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承载力的需要。主要表现在:一是防震减灾组织体系尚不完善,重点是县(市、区)基层队伍薄弱,专业人才缺乏,不能适应防震减灾工作发展的需要。二是各级防震减灾工作经费投入与工作需要相比不足。三是地震监测台站布局不均衡,科技创新不够,监测手段不多,群测群防队伍不稳定。四是所辖县(市、区)地下地震构造背景不清楚。五是抗震设防要求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尤其是农村民居的抗震标准亟需提高。六是应急避险避难场所等基础设施建设、应急物资储备以及紧急救援能力都有待加强提高。七是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还没有完全落到实处,地方相关法规还不够健全和完善。
二、“十三五”规划思路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坚持“四个全面”(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围绕“创优势、增实力、补短板、能抓住”,进一步深入谋划工作重点,细化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集中力量,克难攻坚,以建设郑州国际商都为统揽,以服务郑州都市区建设为引领,坚持防震减灾和经济社会融合发展的道路、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地震监测预报、震害防御、应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全面提高我市防震减灾综合能力,为全面推进中原经济区郑州都市区建设提供地震安全保障和综合服务。
(二)基本原则
结合我市实际,研究新时期我市防震减灾事业总体布局及防震减灾发展的新模式、新机制、新内容。探索防震减灾工作体制机制建设,进一步夯实地震监测预报基础、提升全社会防御地震灾害能力和地震应急能力。提出区域防震减灾协调发展有关政策,部署全面深化改革,优化防震减灾管理运行体制机制有关工作等。
(三)发展目标
以全面提升我市综合抗御地震灾害能力为标志,建设适应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新型农业化“三化”协调科学发展和现代城镇体系快速健康发展及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防震减灾工作体系,实现我市到2020年综合抗御6级左右地震的目标。“十三五”期间,加大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力度,提高科技创新的投入,通过地震台网加密建设,明显提升地震监测能力。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达到和超过ML2.0级地震监测能力,定位精度优于5千米;在县(市、区)增加地震信息节点,3级以上地震速报能力达到震后1-2分钟向社会发布数据信息,大力提高地震速报水平;全市市区新建各类校舍和医院达到0.20g抗震设防标准,各县(市)、上街区的校舍和医院在现行实施的抗震设防标准上,提高一个档次设防,实现新建城区小区划和抗震设防要求管理的全覆盖。提高农村民居的抗震能力。推进重点防御县(市、区)地震构造背景的探测。推进防震减灾示范城市的创建和县(区)示范学校、宣教基地的建设。建成郑州市地震构造数据库管理系统;加大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力度,加强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完善地震应急救援体系,地震应急预案启动到通知人员到位时间不超过15分钟;全市到2020年具备综合抗御6级左右地震的能力。
三、“十三五”重点工作任务和推进措施
(一)提升监测预报水平,为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地震安全保障
1.加强地震台网优化提升建设。开展地震台站、郑州市地震台网中心建设和新建郑州市地震台网可视化运维及安全管理系统。按照省地震局部署有序推进地震预警和烈度速报建设项目,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建成47个地震预警和烈度速报台站(包括新建1个基准台、改造3个基准台、8个基本台和35个一般台)。县(市、区)地震台设置地震信息节点,与河南省和郑州市地震台网中心互联互通,实现数据共享。地震台网中心建成后,形成郑州市地震监测网络,提高我市的地震监测速报能力。郑州市地震台站可视化运维及安全管理系统是集成视频监控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通信技术、GIS技术(地理信息系统)、数据库技术等于一体的数据管理及业务应用系统。系统通过集中管控、统一及流程化管理,对人力、资源的精细管理,提高台网运行、维护、管理效率。
2.加强地震群测群防工作。继续推进地震宏观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地震知识宣传网和乡镇防震减灾助理员的“三网一员”建设,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各县(市、区)要建立稳定的地震群测群防经费渠道,县(市、区)级财政保障对“三网一员”的稳定投入机制。
(二)夯实抗震设防基础,为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和郑州国际商都建设提供抗震安全服务
1.继续开展地震基础探测(含小区划)工作。加强新建开发区以及县(市、区)的地震小区划工作,为郑州国际商都发展战略提供抗震安全依据和方案。按照国务院提出的“地下清楚、地上结实”的地震灾害预防目标,根据《郑州建设国际商都发展战略规划》所确定的都市区空间序列,全市域范围内开展地震基础探测(含小区划)工作。次区域、组团和新市镇三个层级的范围内,包括中心城区、新城区、县城、城市组团、产业聚集区的建设,必须开展地震安全基础探测工作。特别是涉及“六城十组团”和产业聚集区建设的区域,必须以组团起步区和产业聚集区建设为抓手,率先开展地震安全基础探测工作。争取五年内,逐年分区摸清地下情况,充分考虑潜在的地震风险,为郑州国际商都建设用地规划、项目建设等提供科学、可靠的抗震参数。
2.强化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管,为加快郑州新型城镇化进程提供建设工程的抗震安全服务和保障。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抗震设防要求和工程性建设标准进行设计;为加快郑州市城市建设提供地震安全服务。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对新建重大建设工程、生命线工程和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等的重大城市基础设施,必须依法严格按照抗震设防要求和相关行业的抗震设计规范进行设计和施工。新建学校、医院、幼儿园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要按照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提高抗震设防能力。
3.深化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建立防震减灾宣传教育长效机制,丰富和创新宣传载体,把防震减灾知识纳入国民素质教育体系,以地震科普示范学校、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地震安全示范县(市、区)建设、“科普村村通”等为载体,深入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六进”(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家庭)活动,逐步使防震减灾宣传工作常态化。
(三)健全应急保障体系,为防灾减灾提供综合服务和保障
1.进一步健全完善地震应急指挥体系。按照统一指挥、反应迅速、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要求,加强各级抗震救灾指挥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各级抗震救灾指挥部,完善指挥部工作制度,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建立经常性的工作通报和联络机制,保证指挥部各项功能的实现。定期开展地震应急检查,落实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地震紧急救援人力、物力及各项救援措施,做到有备无患。建设市、县(区)二级地震应急指挥系统,实现省、市、县(区)地震应急指挥系统并网贯通。
2.加强地震灾害救援力量建设。建立健全以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为中坚、行业救援队为骨干、志愿者队伍为补充的三位一体的地震紧急救援队伍体系,明确定位和职责,完善应急救援协调机制。进一步加强市、县(市、区)和大中型企业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建设,充实救援设备,提升救援能力。积极推进地震救援志愿者队伍和社会动员机制建设,争取在五年内,地震救援志愿者队伍发展到8千人。建立地震救援行业组织,加强对各级各类地震救援队伍的培训;完善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应急演练。修订并完善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地震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工作程序、管理职责和协调联动机制,落实各相关部门的职责。适时组织地震应急演练,检验反应能力,使地震应急预案更加科学、实用,增强可操作性。县(市、区)政府每年至少开展1次地震应急演练。
3.应急避险避难场所和应急疏散通道的建设。已建成区、老城区要结合城市规划和广场、绿地、公园、学校、体育场馆、人防工程等公共设施建设,因地制宜搞好应急避难场所和应急疏散通道建设。新城区、新建城镇、新建社区要同步规划,同步建设。
4.完善应急物资储备保障体系。加强各级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结合、协调民政、人防等有关部门,实现专业储备与社会储备、物资储备与生产能力储备的有机结合。完善救灾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机制。建立健全紧急情况下的运力征集、调用机制,增强应对大震巨灾的运输投送能力。加强通信、广电、电力应急保障能力建设,确保震后快速恢复通信、广播电视和电力供应。
四、保障措施
(一)法律法规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地震监测管理条例》《地震预报管理条例》《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河南省防震减灾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将防震减灾纳入法制化管理的轨道。加强对防震减灾行政执法的监督管理,建立有效的管理、监督体制,规范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责,依法开展我市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的抗震设防要求工作。对不按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的、对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造成危害的,要依法追究责任。规范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活动,保证全市防震减灾行政执法工作的健康开展。
(二)组织管理及资金保障
制定实施防震减灾规划,加大防震减灾投入。各县(市、区)要认真编制防震减灾规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实现防震减灾与经济社会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做好市、县(市、区)防震减灾规划的衔接,统筹配置资源,加强基础防震减灾能力建设。建立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体的稳定增长投入机制,加大对基层防震减灾工作的投入。各县(市、区)要设立防震减灾专项事业发展和项目经费,县(市)、上街区每年不低于30万,区每年不低于10万。
(三)队伍建设保障
加强防震减灾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的执行力。加强县(市、区)防震减灾工作机构建设,充实工作力量,保证必要的工作条件。县(市、区)未设立地震工作机构的,应设立地震工作机构;各县(市、区)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内要有相应的专门人员负责管理监测预报、震害防御和地震应急工作。
(四)落实防震减灾责任,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监督检查。各级政府要依法履行防震减灾管理职责,把防震减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增强主动意识、创新意识、责任意识,及时研究解决影响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全面落实防震减灾目标管理责任制,把防震减灾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建立领导分工、监督督查和绩效考评机制,一级对一级负责,责任分工明确。充分发挥各级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建立健全军地相互协调支持、部门之间密切配合的防震减灾工作机制;各级发展改革、民政、安监、地震等部门要认真配合落实地震应急检查工作制度,加强对地震应急准备工作的督促检查;市、县(市、区)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要会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加强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的监督检查;增加编制,成立专职地震执法队伍,加强对城镇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监管,五年内,监管覆盖率达到100%。
(五)加强规划实施的评估工作。对规划项目进行适时监督检查,根据规划项目的进度情况,结合客观实际,适时对所规划项目进行阶段评估,及时发现解决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保障规划项目顺利推进完成。
五、“十三五”重要项目
(一)郑州市地震台网中心建设。
建设目标:
为地震监测、信息处理、预报预警、地震科普、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地震应急准备和地震灾害救援等提供一个重要平台。为社会公众迅速了解灾情、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地震应急和部署救灾工作提供服务。
建设内容:
1.台网观测:新建一个中牟地震台,完善登封、新郑、荥阳、新密、上街地震台,改造提升尖山和航海地震台。
2.地震震情信息的收集和传输系统:地震前兆监测信息、地震宏观监测信息的收集和传输、信息分析和地震预报;建设市内五区和县级地震台信息节点。
3.地震科普馆和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基地。
4.抗震救灾物资储备及物资信息管理系统。
5.地震灾害预测系统:地震震情发展趋势预测、地震灾害程度分区和地震灾害程度(人员和经济损失)的快速预测,为救灾决策提供依据。
6.灾情评估系统:统计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评估辖区内整体救灾、安置、恢复重建能力,为地震救援、恢复重建提供决策依据。
7.救灾决策指挥和信息收集传输系统:是我市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发布救灾决策命令、灾区信息反馈的关键通讯平台。是实现基本具备抗御6级地震能力的重要保证。
(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及邻近重点防御区地震基础探测。
建设目标:
做到地下清楚。完成地震构造环境和地震活动性活动性研究,地震危险性和危害性分析。
建设内容:
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及邻近重点防御区。进行区域内及其周邻地区工程地震勘探、测试、试验,地震动参数的计算和模拟,地震地质灾害评估,地震动参数区划。
(三)城市避险避难场所建设。
建设目标:
“十三五”时期,根据GB 21734—2008和《河南省避险避难场所设计规范要点》中人均2-5㎡避险避难要求,完成能容纳我市中心城区30%人口的避险避难场所需求,并按照本规划完成相应配套设施建设,确保防灾救援通道和防灾避难通道的基本顺畅。
建设内容:
“十三五”期间,按照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规划和标准要求,以中心城区为主,在全市建成10个市级Ⅰ类应急避难场所(科普宣教基地)、20个区级Ⅱ类应急避难场所和每个适建社区一个Ⅲ类应急避难场所,以及与之相应的疏散通道系统,初步形成中心城区应急避难场所体系框架。
(四)郑州市地震应急救援物资仓储和综合训练中心建设。
建设目标:
“十三五”时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郑州市地震应急预案》的要求,完成郑州市地震应急救援物资仓储和综合训练中心建设,构建郑州市地震灾害应急准备和地震灾害救援的重要平台。
建设内容:
郑州市地震应急救援物资仓储和综合训练中心,具有地震应急救援物资仓储、综合训练和防灾科普宣教功能。总投资:1.5亿元,占地面积50亩,容积率2.0,其中训练场20亩,仓储30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综合楼、应急物资装备库、地震救援综合训练楼、地震救援倾斜楼、室外专项训练场和体能训练场;项目还配套了部分搜索侦检、营救、顶升、照明、通信、后勤辅助保障、医疗等专业仪器与设备,以及个人装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