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状趋势
(一)发展成就
“十二五”时期,全省上下大力实施粮食生产核心区、中原经济区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三大国家战略,坚持对外开放基本省策,把口岸建设作为打造内陆开放高地的战略举措,积极探索不沿海、不沿边内陆省份扩大开放的新途径,口岸体系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
1、郑州枢纽口岸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按照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的战略部署,加快构建航空铁路、国际国内“双枢纽”,努力完善贯通全球的航线网络,打通东联西进开放大通道,基本形成以郑州枢纽口岸为核心、空陆高效衔接的全方位口岸开放格局。郑州航空国际枢纽加速形成。着力完善提升航空口岸功能,创新口岸发展模式,推进7×24小时快速通关,拓展台胞落地签、外国人口岸签证、保税航油航材、国际货物转运、国际快件邮件、跨境电商等业务。已开通国际地区航线52条,其中客运航线22条,全货机国际地区货运航线30条,形成了覆盖亚太、欧洲和北美的航空货运网络,为打造“空中丝绸之路”核心节点奠定了坚实基础。“十二五”期间,郑州机场国际(地区)货邮吞吐量、客运量年均分别增长122%、39%,2015年达到22.75万吨、123.64万人次,国际货邮吞吐量增速持续保持全国大型机场首位。打通郑欧国际物流贸易通道。依托郑州铁路口岸开行中欧(郑州)国际班列,实现国内首家往返常态开行和境内境外双向集疏,进一步巩固和强化我省“丝绸之路经济带”物流枢纽地位。截止2015年底,中欧(郑州)班列累计开行260班,开行频次达到每周5班,集货范围覆盖境外22个国家112个城市,开行班次和货运量分别占全国中欧班列1/4和2/5以上,各项指标居中欧班列领先水平。探索推进多式联运便捷通关机制。开行郑州到青岛、连云港、上海、天津等沿海港口的“五定班列”,扩大郑州—海港班列—日韩地区等海铁联运业务规模,成功获批建设郑州国际多式联运海关监管中心,积极探索“卡车航班”等监管模式,推动空空转运和空陆、铁海联运加快发展。
2、口岸开放体系进一步完善。“十二五”时期,我省口岸载体平台数量不断增加,功能大幅提升,初步形成以郑州航空口岸和铁路口岸为龙头,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为支撑,各类进口商品指定口岸为补充,电子口岸平台为窗口,与沿海沿边等主要口岸紧密合作、联动发展的口岸开放新格局。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引领带动作用日益突出。先后成功申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南阳卧龙综合保税区、郑州出口加工(B区)、河南保税物流中心、焦作孟州保税物流中心、商丘保税物流中心等一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连续5年居中部六省第一位。功能性口岸建设成效明显。汽车整车口岸和水果、食用水生动物、冰鲜水产品、肉类指定口岸投入运行,澳大利亚屠宰活牛指定口岸和邮政国际邮件郑州经转口岸通过国家验收并批量办理业务,进境粮食、植物种苗指定口岸和药品口岸正在抓紧筹建,河南已成为全国指定口岸数量最多、种类最全的内陆省份。查验机构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新获批设立6个海关机构、6个检验检疫机构,共有12个省辖市设立了海关机构,14个省辖市设立了检验检疫机构,新增查验机构数量居全国前列。
3、口岸通关效率大幅提升。“十二五”时期,口岸、海关、检验检疫、边防等部门积极适应国际贸易投资便利化趋势,加强互助合作,积极探索创新,大通关各项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基本形成由点到面的通关协作新局面。集通关、物流、商务为一体的大通关信息平台初步建成。上线运行河南电子口岸平台一期工程21个应用系统,完成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通关平台一般进出口模式和保税进口模式的系统开发,实现对全省17个监管场所的统一联网管理和省内所有关区“多点报关、口岸验放”,通关效率提高50%以上,相应的人力、物流、仓储等综合成本下降25%。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深入推进。建立省口岸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健全执法管理互助合作机制,深入推进“三互”(信息互换、执法互助、监管互认)大通关、关检合作“三个一”(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和查验制度“双随机”(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等改革,强化丝绸之路经济带九省十关的通关一体化合作,口岸通关环境不断优化、服务质量持续提升,省内企业报关回流和省外企业汇集我省报关数量大幅增加,“秒通关”辐射带动效应初步显现。积极复制推行先进经验。在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成功复制推行中国(上海)自贸区12项海关监管创新制度、8项检验检疫创新制度,启动跨境人民币创新业务试点,国际化、法制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正在加速形成。圆满完成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等重大涉外活动通关服务保障任务。
4、开放型经济快速发展。把发展口岸经济作为扩大开放“一举求多效”的关键举措,加快综合保税区、保税物流中心等开放载体建设,大力发展临空经济、跨境电商等新兴产业,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有力促进了内陆开放高地建设。综合带动效应不断放大。口岸对我省参与国际国内产业分工、承接国内外高端产业转移的支撑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十二五”期间,全省外贸进出口总额、实际利用外商投资、对外直接投资持续快速增长,总量分别是“十一五”时期的4.1倍、3.2倍和6倍,外贸依存度由2010年的6.3%提高到2015年12.4%。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成为“小区拉大省”的典范。自封关运行以来,新郑综保区进出口额由2011年的95亿美元跃升到2015年的496.8亿美元,成为全国重要的智能手机生产和分拨、维修基地,带动我省进出口总额稳居中部地区第一。跨境电子商务快速发展。依托河南保税物流中心,成功申建全国首批跨境电子商务试点城市,中国(郑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正式获批建设。跨境电子商务已在河南保税物流中心、郑州机场、新郑综合保税区、国际陆港等区域实现多载体、多模式、多元化发展。截止2015年底,累计通关超过5000万单,货值近40亿元,跨境电商业务量、纳税额等各项主要指标均居全国试点城市首位。
总体来看,“十二五”时期,是我省口岸体系建设发展速度最快、创新实践特色最突出、取得成效最显著的五年。但我省地处内陆腹地,长期开放度不高,在口岸体系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与构建形成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打造内陆开放高地的新任务新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口岸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口岸开放载体总量不足,辐射带动能力不强;口岸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发展布局不均衡,辐射带动作用有待进一步提升;口岸发展相关部门间的高效协作机制亟待健全,省内口岸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与沿海沿边口岸间的通关合作、协同联动有待进一步加强;口岸管理的信息化程度不高,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和口岸运行管理的人才队伍建设相对滞后等。
(二)形势要求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胜阶段,是加快形成现代化建设大格局的关键时期,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着适应新常态、培育新动力、再造新优势的形势任务,对口岸体系建设和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1、深度融入“一带一路”战略,厚植开放发展新优势,需要提升口岸服务支撑作用。当前,国际竞争和分工格局发生深刻变化,国际投资贸易规则体系加快重构,强化互联互通、优化发展环境、促进投资贸易便利、方便商品要素流动,已经成为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重要导向。随着我国自贸区网络将渐次展开布局,高标准、全方位的改革开放格局将逐步形成,我省作为“一带一路”重要的综合交通枢纽、商贸物流中心和全国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支点,迫切需要充分发挥区位、交通、市场、人力资源等优势,以交通物流为基础,以贸易合作为纽带,进一步优化完善口岸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布局,丰富提升口岸功能,加强东中西互济、南北方联动、空陆海统筹,建立与开放型经济新机制相适应的口岸开放体系,切实把口岸开放优势转化为物流和贸易优势,带动中原腹地走向开放前沿。
2、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推进动力转换、结构优化,需要加快发展口岸经济。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蓄势待发,新的增长动力正在形成,经济向形态更高级、分工更优化、结构更合理阶段演化的趋势更加明显,提质增效、转型升级的要求更加紧迫。实现我省经济增长保持较高速、产业迈向中高端,需要持续将口岸建设作为实施开放带动主战略的关键举措,着力提升口岸开放平台承接高端产业转移的承载能力,加快自贸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场所)申建和发展,统筹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强化引资引智引技,大力发展口岸经济,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服务贸易提质增量、跨境电商跃升发展,加快形成口岸经济增长极。
3、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需要率先深化口岸通关改革。打造高效服务型政府,加快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仅需要率先推进口岸领域的简政放权,深化大通关改革,先行落实权力清单、负面清单、责任清单制度,进一步创新监管服务机制模式,推动口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也需要通过优化口岸服务提升投资贸易便利化水平,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推动优势产业走出去、高端产业引进来,加快化解过剩产能、降低企业成本步伐,打造口岸通关效率高地、企业综合成本洼地和开放型产业基地,尽快实现供给与需求高水平再平衡、引进来与走出去更加均衡。
4、有效维护国门安全,确保如期建成小康社会,需要提升口岸整体安防管控水平。随着我省对外贸易快速发展和出入境人员数量迅速增加,走私、贩毒、洋垃圾、非法出入境、疫病疫情以及各种恐怖活动威胁日趋频繁,口岸国门安全风险防控面临着艰巨的任务和挑战。需要在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的基础上,严把口岸进出境第一道关口,不断强化口岸管理各部门联防联控和协调协作,建立健全口岸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机制和处置预案,全面提升口岸整体安防管控水平,确保口岸运行安全、畅通、高效,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十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开放带动主战略,按照“东联西进、贯通全球、构建枢纽”的战略导向,围绕构建“大开放、大安全、大通关、大产业、大协同”格局,完善口岸布局,深化国际和区域合作,保障口岸安全,优化口岸服务,提高通关效率,营造更加便捷高效、低成本、可预期、公开透明的口岸通关环境,提升口岸经济规模质量效益,推动口岸综合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口岸优势互补、分工协作、均衡协调发展,为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建设富强文明和谐美丽的现代化新河南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服务大局。立足服务开放主战略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优化口岸布局,提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功能,推动经济结构优化、发展动力转换,增强对融入“一带一路”战略、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支撑保障能力。
突出战略重点。围绕内陆开放高地建设,着力推进郑州航空、铁路国际枢纽口岸建设和内陆型自由贸易试验区、综合保税区申建发展,放大跨境电子商务、中欧(郑州)班列开放品牌影响力,培育开放型产业集群,打造有全球影响力的内陆开放合作示范区。
深化改革创新。不断推进口岸工作机制创新,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后续服务,深化大通关改革,积极探索“四港联动、多式联运”通关新机制,为社会和企业提供最大限度的口岸通行便利,实现口岸更高质量、更高效率、更可持续发展。
统筹有序推进。结合国家口岸发展规划和我省经济发展需求,前瞻性地优化布局口岸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实现空间布局协调互补、资源配置集约高效、发展时序科学合理、服务功能全面配套,切实将口岸优势转化为新一轮开放优势。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建设形成以郑州航空和铁路国际枢纽口岸为龙头,洛阳航空口岸和一批具有口岸功能的查验场所为节点,指定商品等功能性口岸为补充,以保税物流、保税加工、保税服务功能为代表的口岸经济蓬勃发展,与沿海沿边主要口岸紧密合作,布局合理、治理规范、设施完备、执法高效、通行安全便利、辐射全球主要经济体的口岸开放体系。
——科学合理的口岸布局基本完成。郑州枢纽口岸走在内陆地区前列,其他省内航空口岸和以一批铁、路、水运口岸为发展方向的查验场所建设投用,指定商品等功能性口岸显著完善提升,形成郑州枢纽口岸带动,“1+N”功能口岸体系为补充,省内外互联互通、优势互补、分工协作协调发展的新格局。
——快速发展的口岸经济规模质量大幅提升。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政府管理、金融、贸易等领域改革创新全面推进,成为立足内陆、服务全国、面向世界的对外开放高端平台;新申建3-5个综合保税区、3-5个保税物流中心和一批公共保税仓库。
——便捷高效的大通关改革深入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成投用,各项服务覆盖全省所有口岸、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物流园区;关检合作“三个一”、“三互”通关改革全面实施,口岸安全责任制100%覆盖,与沿海沿边主要口岸群的跨区域通关便利化水平显著提升,通关效率、通关成本、通关服务均达到内陆地区先进水平。
(四)规划布局
围绕中原城市群发展布局,推动郑州、洛阳等航空口岸扩大开放、提升能级,并结合各地自然禀赋、区位交通、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产业布局以及城市功能定位,以建设洛阳、安阳和商丘、漯河、信阳、南阳、三门峡铁路口岸为发展方向,按需建设投用具有口岸功能的多式联运查验场所,以建设信阳、周口水运口岸为发展方向,按需建设投用具有口岸功能的海河联运查验场所,支持功能性口岸发展和有条件的省辖市申建,形成以郑州为龙头,洛阳、安阳、商丘、南阳为重要支点,其他区域性中心城市为重要节点,综合保税区、保税物流中心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为支撑,多层次、全覆盖、立体化的口岸开放格局。
三、构筑口岸开放新格局
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以打造郑州国际航空枢纽口岸和国际铁路枢纽口岸为重点,进一步优化完善口岸布局,形成与沿海沿边等主要口岸群紧密合作、辐射全球主要经济体的全省口岸开放新格局。
(一)着力打造郑州国际枢纽口岸
坚持建设大枢纽、发展大物流、培育大产业、塑造大都市,进一步提升郑州航空、铁路国际枢纽口岸功能,形成航空口岸和铁路口岸双轮驱动、物流与产业融合发展格局,打造郑州国际物流中心枢纽。
1、郑州航空国际枢纽口岸。按照“货运优先、以货带客,国际为先、以外带内”的原则,强化郑州新郑国际机场与国内外航空公司的合作,积极开辟客货运航线、加密航班,完善通航点布局,打造轮辐式航线网络,建设国际航空货运枢纽和国内大型航空枢纽。扩大监管设施和查验场地规模,提升进口水果、冰鲜水产品、肉类、屠宰活牛等指定口岸和邮政国际邮件经转口岸业务规模,积极申建药品、植物种苗、汽车整车等功能性口岸。建设出入境旅客自助查验设施,争取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争取设立进境免税店和卢森堡等国外领事馆。推进国际货物转运中心、进口冷链食品批发交易中心、跨境电子商务物流中心、大型物流集散中心、郑州航空邮件处理中心“五个中心”项目建设,建成投用北货运区(一期)和飞行区配套工程,扩大国际邮件、冷链物流、跨境电子商务等业务规模。到2020年,郑州机场年出入境人员达到300万人次,国际货邮吞吐量达到60万吨以上,初步成为全国重要的国际航空物流中心。
2、郑州铁路国际枢纽口岸。坚持物流、贸易并举,推动中欧(郑州)班列往返高密度、常态化运营,完成铁路口岸升级改造工程,提升郑州国际陆港吞吐能力,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重要的国际物流通道枢纽、亚欧国际贸易重要的商品集散地。推动中欧(郑州)班列“多口岸出境、多线路运行、多货源组织”发展,加密郑州—汉堡班次,开辟郑州至卢森堡、莫斯科、阿拉木图等新线路,建设汉堡西欧枢纽、华沙中欧枢纽、布拉格东欧枢纽,设立华沙、卢森堡、鹿特丹、马德里等一批海外分拨集疏中心,推动集疏半径向亚太地区延伸。建成运营郑州国际陆港跨境电商仓储物流中心、冷链物流中心、进出口商品交易中心等项目,启动国际陆港上街站点工程,逐步展开多式联运分中心在全省的布局。开工建设汽车进口口岸二期工程,打造欧洲进口汽车的全国分拨枢纽。全面展开中欧(郑州)班列国际运邮业务,拓展特种集装箱、冷链物流、跨境电商、商品展示体验等增值服务,推动郑州国际陆港由单一的运输服务模式向物流和贸易并重的“运贸一体化”转型升级。到2020年,实现中欧(郑州)班列每日往返对开各一班,保持在中欧铁路物流大通道中的领先水平。
3、推动“四港联动、多式联运”发展。推动郑州航空口岸与铁路口岸共同建设铁公机海高效衔接的多式联运监管体系,形成航空港、铁路港、公路港与沿海港口“四港联动”发展格局。探索推进空铁联运,强化与国家铁路总公司在场站布局、联运设备、信息系统、时刻衔接、运力编排等方面合作,争取空铁联运试点,研究开发旅客空铁联运产品,推动建立以航空标准为导向的联运标准体系。扩大铁海联运规模,开通至沿海港口的“郑港班列”,稳定并逐步扩大郑州—海港班列—日韩地区的海铁联运业务规模;开展与东部重点海港的股权合作,推进联运专用设施、操作区、铁路专用线共建和海铁联运通道的共享共用。支持多式联运海关监管中心探索创新多式联运通关新模式,完善铁路舱单系统,拓展监管代码、保税仓储、口岸报关、转口贸易及免税等功能,开展进口拼箱、整进分出、过境中转集拼等业务。大力发展“卡车航班”联程中转,培育中转品牌,将郑州打造成“一带一路”的连接枢纽和重要战略支点。
(二)优化全省口岸布局
抓住国家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口岸开放的机遇,统筹全省口岸开放布局,推动航空口岸发展,规划建设一批查验场所,增强口岸综合服务和承接产业转移能力。
1、推进洛阳航空口岸扩大开放和南阳航空口岸筹建。完善提升洛阳航空口岸,启动洛阳机场二期改造工程,建设机场换乘枢纽,推进对外国籍(地区)飞机开放,开通至东亚、东南亚国际客货运航线和境外包机,实现出入境航班常态化运行,争取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到2020年,出入境旅客达到20万人次,对外货运量达到1万吨。积极推进南阳航空口岸筹建工作,加快机场航站楼国际厅、联检大楼、国际货运仓库建设,适时申请临时开放开通至首尔、香港等国际(地区)包机航线,为申请国家批准口岸开放创造条件。
2、设立一批进出境查验场所。在科学规划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突出需求导向,推动陇海、京广沿线区域性中心城市、省直管县(市)和重要内河港口,有序设立一批直接办理货物进出境手续的查验场所。依托当地查验机构、场站集疏运设施和河南电子口岸“单一窗口”信息平台,成为具备报关、报检、查验和货物集散功能,与郑州航空港、国际陆港、沿海沿边口岸相协同的区域通关物流。洛阳、安阳、商丘、漯河、信阳、南阳、三门峡、依托区域性交通枢纽建设的查验场所,信阳、周口等以内河主要港口建设的海河联运查验场所,按照开放口岸相关标准进行前瞻性规划,并通过查验场所、口岸通关功能的实现和做大业务为争得国家支持创造条件。
(三)完善功能口岸体系
延伸口岸功能,加快特种商品进口指定口岸申建,引导上下游产业集群集聚发展,强化配套服务、增值服务功能和集群带动作用,形成规模高效运营的“1+N”功能口岸体系。
1、提升功能口岸运营效益。完善进口肉类等现有指定口岸和邮政国际邮件郑州口岸、汽车整车进口口岸基础设施,有序拓展保税加工、保税交割、展示体验、国际采购、物流配送、查验仓储、金融服务、跨境电商等增值服务,科学规划布局冷链物流园区、国际货物转运中心、空港海关监管物流园、跨境电商物流中心等配套项目,延伸产业链条,拓展增值服务,形成规模化运行的综合大口岸格局。
2、积极申建功能性口岸。支持具备条件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结合本地开放型经济发展需要,申建不同类型的功能性口岸。推进郑州航空港申建进境植物种苗、药品等口岸,依托郑州国际陆港构建进口汽车贸易基地,争取平行汽车进口政策,推进汽车整车口岸业务和服务能力不断提升。争取新申建木材、固体废物、矿产品等指定口岸。积极探索建设新型功能性口岸。
(四)建设电子口岸平台
按照构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要求,完善便捷通关功能,扩大应用覆盖范围,拓展增值服务,促进口岸监管模式创新,形成网络化协同监管模式和大通关“一站式”服务体系。
1、推进平台建设。坚持“共建、共管、共享、共用”原则,加快河南电子口岸二期工程建设,进一步拓展跨部门联网应用范围,完善“单一窗口”、“三互”大通关等重点改革配套系统,构建形成连接口岸执法单位、进出口管理部门、口岸生产单位、沿海沿边主要口岸的数据交换和协同作业平台。建立数据共享目录,加强数据共享安全管理,明确数据安全责任主体,完善电子口岸信息标准体系,推广信息标准的跨部门应用。推动河南电子口岸平台与“一带一路”沿线及沿海沿边主要口岸电子平台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共用。
2、打造智慧口岸。广泛应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优化配置口岸信息系统资源,促进货物流、信息流、资金流有序协同,提高口岸运行服务响应能力。引入大数据分析工具,充分挖掘利用电子口岸平台海量数据,提升形势分析、风险预判、决策辅助、企业信用评估等能力。推广物联网、空间地理信息技术,支撑口岸物流链智能化、在途监管、动态空间展现等业务应用,实现业务全景展示与统一调度指挥。利用移动互联网技术,开发通关手机客户端应用,支撑企业移动申报,加快口岸通行速度,提升口岸通行效率。
四、推动口岸经济新发展
以口岸为支撑、贸易为先导,统筹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推动口岸、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与其他开放载体联动发展,搭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开放合作示范平台,培育口岸经济新的增长极。
(一)推进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
围绕加快建设贯通南北、连接东西的现代立体交通体系和现代物流体系的战略部署,立足内陆、服务全国、面向世界,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任务,以可复制推广为基本要求,推进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努力成为服务于“一带一路”建设的现代综合交通枢纽和多式联运国际物流中心、内陆改革开放先行区、国际一流自由贸易园区。突出内陆地区特色和我省物流枢纽优势,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扩大投资领域开放;拓展新型贸易方式,推动贸易转型升级;推动跨境投融资创新,畅通国际交通物流通道,推进内陆口岸经济创新发展。创新通关监管机制,在自贸试验区内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深化“一线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贸易便利化改革,探索实施仓储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模式,适时扩大或或新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和指定口岸。依托中国(郑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在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支付、物流、通关、税收、外汇等环节的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监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先行先试,支持企业建设出口商品“海外仓”和海外运营中心加快融入境外零售体系,探索建设全球性产品交易中心和国内进出口货物集散中心。优化自贸区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业务形态和贸易方式,构建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保税展示交易平台,支持开展国际贸易、保税加工、保税物流、期货保税交割、融资租赁、仓单质押融资等多元化业务,不断放大溢出效益和辐射带动作用,力争建成投资贸易便利、高端产业集聚、监管高效便捷、辐射带动作用突出的自由贸易园区。
(二)优化完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布局
紧抓国家支持中西部地区符合条件的大中城市设立综合保税区的政策机遇,按照坚持标准、择优遴选、公平有序的原则,支持全省符合条件的大中城市、省直管县(市),结合现有基础设施、产业条件和发展需求,科学论证和谋划建设一批综合保税区、保税物流中心。建立择优遴选申建机制,完善区域经济开放度、开放型产业规模水平、进驻项目质量效益、项目用地规划选址、口岸查验机构设置等评价指标体系,合理设定指标权重,科学有序推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申建工作。推动鹤壁、洛阳西工综合保税区和信阳等保税物流中心获批;积极支持具备条件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申建综合保税区和保税物流中心。到2020年,形成在中西部地区数量领先、布局合理、服务全省开放型经济发展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体系。
(三)创新推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发展
完善国际化营商环境,提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功能,推动外向型项目集聚,强化区内外产业融合配套,增强承接高端产业转移能力,打造创新驱动、高端引领、国际合作、功能多元的开放型经济高地。
增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功能。争取国家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优化试点,推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与开放口岸联动,加快复制自贸试验区及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试点成熟的创新制度措施和改革经验。实行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在大力发展高端制造业的基础上,积极吸引高附加值产业入区发展,推动区内产业向研发、物流、销售、维修、再制造等产业链高端延伸。探索实施“分账管理、标识区分、联网监管、实货管控、信息共享”的货物状态分类监管模式,降低企业通关、仓储和流通加工成本。争取开展贸易多元化试点,划定贸易功能区开展贸易、物流和流通性简单加工等业务,赋予贸易功能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建设进口与消费、进口与出口、贸易与制造、批发与零售、保税与非保税的商贸功能性平台。
推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区内和区外的生产加工、物流和服务业等深度融合,延伸产业链条,实现全产业链、高附加值、集群式、多元化发展,带动区域产业升级。优化产业结构,鼓励区内企业加快技术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建设保税展示交易平台,运用跨境电子商务开拓国际市场,有序开展期货保税交割、仓单质押融资、大型设备融资租赁等业务,积极开拓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项目的国际采购、境内外维修、再制造等服务。完善产业链式配套,充分发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高端产业引领作用,在周边科学规划布局一批与其主导产业相配套的零部件制造园区、冷链物流园区、综合物流园区、商务会展中心、商品交易市场、出口基地等专业园区,形成高端入区、周边配套、集聚发展、辐射带动的发展格局。
(四)加快建设中国(郑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以促进产业发展为重点,以扩大出口为主攻方向,逐步规范进口;以B2B模式(企业对企业)模式为发展重点,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形成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外贸竞争新优势;以B2C(企业对消费者)模式为补充,提升保税进口、跨境直邮等不同通关模式竞争力,加快监管服务创新和企业运营模式创新,推动跨境电子商务与开放型经济深度融合,力争到2020年,全省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超过3000亿元,总体发展水平居中西部前列。
1、加快跨境电子商务在全省布局发展。加快建设“单一窗口”综合服务平台、综合园区平台、人才培养和企业孵化平台,构建跨境电子商务信息共享体系、金融服务体系、智能物流体系、信用管理体系、质量安全体系、统计监测体系和风险防控体系,培育形成跨境电子商务金融结算中心、展示交易中心、物流集配分拨中心和大数据服务中心,打造跨境电子商务完整的产业链和生态圈。支持河南保税物流中心提升跨境电商发展水平,推动郑州新郑国际机场、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国际陆港等符合条件的口岸及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开展跨境电商业务,推进跨境电商一般出口、特殊区域出口、直购进口、网购保税进口等多点布局、多模式发展,探索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市场采购试点,打造全球网购物品集散分拨中心。
2、推动跨境电子商务业态模式创新。积极引进知名品牌商、电商平台企业和物流集成商,拓展“跨境电商+空港+陆港+邮政”运营模式,探索B2B2C进口和“保税+万国邮联+海外仓”B2B、B2C出口业务模式,加快布局建设海外仓、线上线下(O2O)体验店、展览展示中心,完善国际营销网络和物流体系,培育跨境电商知名品牌和平台型企业,带动全省跨境电子商务全面创新发展,促进经济转型和消费升级,实现供需高水平再平衡。主动适应我国跨境电商进口税收政策调整,不断探索创新跨境电商运营模式,重构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链。大力发展国际多式联运,在保税物流中心、综合保税区、出口加工区、郑州新郑国际机场、郑州国际陆港、国际邮件监管中心等特定区域建设跨境电商园区、仓储物流中心,构建与跨境电商发展相适应的物流体系。依托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大数据应用示范,加强口岸、跨境电子商务大数据的挖掘分析,积极培育跨境电子商务新业态新模式。
3、提升跨境电子商务监管便利化水平。进一步优化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和物品的海关监管、检验检疫流程模式,建立适合网络零售形式的出口商品归类办法,探索适合跨境电子商务的转关物流方式。积极稳妥推进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完善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收付汇及结售汇机制,鼓励跨境电子商务活动中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鼓励金融机构、第三方支付机构、第三方电商平台、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开展合作,为具有真实交易背景的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提供在线支付结算、在线融资、在线保险、在线退税等完备便捷、风险可控的一站式金融服务。
五、提升大通关改革新效能
积极探索创新大通关协作机制,建设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强化跨部门、跨区域、跨境的通关协作,优化通关流程,为更高水平、更高层次对外开放提供口岸支撑。
(一)全面推行大通关改革
1、深化通关一体化改革。创新大通关协作机制和模式,统筹推进海关一体化通关改革和检验检疫一体化改革。完善口岸管理部门配合机制,扩大联合执法、联合查验范围,做到监管信息共享、监管措施互动、监管结果互认。尊重物流运作规律,打破行政区域和业务辖区界限,优化业务流程,简化沿海沿边口岸与我省口岸间的转关手续,允许企业自主在货物出口或申报人所在地海关和检验机构办理全部报关报检手续。深化落实配套措施,率先在我省实现海关、征税、查验、旅行通关全流程的一体化作业;除特殊管控产品外,实现检验检疫的通报、通检、通放为基础的出口直放和进口直通。
2、全面推行“一站式作业”。发挥口岸检验单位各自优势,合理分工,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全面升级关检合作“三个一”,扩大覆盖范围和内容,将“一次申报”、“一次放行”纳入单一窗口功能实现,将“一次查验”纳入“一站式作业”,推动建立口岸联合防控机制。全面推行运输工具联合登临检查、货物联合检验、行邮物品检查“一机双屏”。 优化保税货物流转管理系统,实现全省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间保税货物流转便利化。
3、深化口岸通关作业制度改革。创新口岸监管方式,通过实施安全准入与税收征管作业相对分离以及属地管理、前置服务、后续核查、信息共享、执法合作等方式将口岸通关现场非必要的执法作业前推后移,减少口岸通关现场执法内容。探索开展口岸查验机制创新和口岸管理部门综合执法试点,推行“双随机”综合查验制度,提高非侵入式、非干扰式查验比例,增强查验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断优化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进全流程通关作业无纸化,进一步完善和优化报关单随附件单证传输方式以及联网核查管理,逐步取消人工验核纸质单证,加快推进许可证无纸化进程。加快推进税费电子数据联网进程,取消纸质税单,实现税单无纸化。
4、改进口岸通关服务。加强口岸通关和服务窗口规范化建设,及时公布通关任务环节进程,提高口岸执法政务透明度和公信力。在郑州航空口岸率先实行7×24小时通关、外国人72小时过境免签等便利服务。参照国际先进经验,探索货物口岸放行时间评价体系,定期公开全省各口岸通关效率。加快旅客通关信息化建设,积极推广旅客自助通道系统和车辆“一站式”电子验放系统。进一步提高鲜活农产品等特殊商品口岸通关速度。
(二)建设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建设河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依托河南电子口岸平台,按照循序渐进、先易后难、以点带面、注重实效的原则,统筹顶层架构设计、突出前瞻谋划、统一接口标准、分步有序实施,推动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税务、外汇管理等口岸管理相关部门共用数据标准、共享数据信息、协同监管服务,建设集申报、监管、物流、金融等政务和商务服务于一体的河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力争2018年底建成覆盖全省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建设中国(郑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单一窗口”综合服务平台。依托河南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通关平台,升级通关应用系统,接入全国跨境电商统一版,完善信息共享、金融服务、智能物流、电商信用、统计监测和风险防控等系统,加强与工商、金融、物流、电商平台、外贸企业等数据对接,强化与口岸管理相关部门互联互通,建立信息支撑、物流带动、线上线下融合、多部门协调联动、通关一体化的跨境电子商务服务新模式,实现业务多载体、多模式、多元化开展,企业一次备案、多场所共享、全流程使用,推动跨境电子商务自由化、便利化、规范化发展,保持我省在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应用技术的领先水平和地方特色,力争2016年底建成覆盖中国(郑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单一窗口”。
(三)加强口岸通关合作
1、加快区域通关合作。进一步深化中原经济区主要口岸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城市、长江经济带、京津冀地区、泛珠三角地区以及东北地区口岸群的合作与无缝对接,促进内陆与沿海沿边口岸的功能相互延伸,实现海关报关、征税、查验、放行通关全流程的一体化作业和检验检疫通报、通检、通放的紧密协作,强化陆桥丝路和海上丝路连接点功能,构建东联西进、南延北拓、接轨国际规则的大通关格局。积极探索陆空、铁海、空铁的多式联运监管体系,允许运输工具、货物换装和集拼,实现多式联运一次申报、指运地(出境地)一次查验,对换装地不改变施封状态的予以直接放行。
2、深化口岸跨境合作。积极参与多双边口岸合作机制,积极探索联合监管,争取在具备条件的口岸推广旅客在同一地点办理出入境手续的“一地两检”查验模式。建立健全中欧(郑州)班列便捷通关协作机制,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口岸执法机构的机制化合作,提高跨境通道的口岸通关便利化水平,推进跨境“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海关合作,以及检验检疫、认证认可、标准计量、统计信息等方面的多双边合作,提高中欧(郑州)班列通行效率和品牌影响力。
六、实施保障
(一)强化规划实施组织领导
在省政府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省口岸工作部门联席会议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研究解决全省口岸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的作用,建立健全适应口岸发展新形势、新要求的组织领导机制。省政府口岸办要加强与口岸规划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督导评估规划各项目标、任务、措施的落实。口岸管理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在有关政策措施实施、重点项目安排、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通力协作,增强整体合力。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要建立健全口岸工作协调机制,在扩大开放、建设投入、功能扩展、通关模式创新和人力资源配置等方面做好保障服务工作,增强口岸综合治理能力,保证口岸安全、畅通、高效运行。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加大口岸通关简政放权力度。全面落实国家已公布取消的涉及口岸通关及进出口环节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严格控制新设审批事项。推进放管结合,明确审查标准,承诺办理时限,探索推行联合审批、并联审批和“互联网+监管”新模式,推动行政管理重心由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移。研究制订支持口岸快速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
全面清理规范进出口环节收费。坚决取缔进出口环节违规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规范进出口环节经营服务性收费。对依法合规设立的各类收费和基金实行目录清单管理,作为政府公开项目公开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未列入清单的一律按乱收费查处。按照有关规定,对征收对象相同、计征方式相似、使用范围相近的收费项目予以归并,适当降低收费标准。增强口岸查验针对性和有效性,对查验没有问题的免除企业吊装、移位、仓储等费用。
(三)加强口岸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基础设施土地和资金保障。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要做好口岸发展规划与城市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对列入规划的口岸重大基础设施用地及口岸作业区用地,优先保障土地供应。要为口岸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积极争取中央相关专项资金支持,研究探索用市场化办法设立口岸发展基金,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重点项目建设的信贷支持力度。
推进口岸基础设施和查验设施建设共享共用。根据 “三互”等通关作业和查验流程需要,统筹设置口岸查验和检验检疫场地,以口岸为单元统一配备共用的监管检验设备。口岸查验基础设施建设优先保障查验现场通关查验、检查检验执法需要,在此基础上统筹安排业务用房和值班备勤用房。在当地已经建有相关查验技术业务用房且临近口岸,不会增加旅客和企业等候查验结果时间或造成通关不便利的情况下,原则不再另设同类查验技术业务用房。引导和鼓励监控室、计算机房、现场会议室和值班备勤用房等集中设置、共同使用。办公用房建设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
(四)实施项目带动战略
按照全局性、带动性、龙头型要求,科学谋划、精准谋划、高效谋划一批口岸建设重大项目。建立重点项目推进机制,实行重点项目建设目标责任制,推行领导分包制度,强化协调服务和进度督导,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前期、建设、运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争取将安阳铁路口岸、鹤壁综合保税区、洛阳西工综合保税区、信阳保税物流中心等重大项目纳入省级重点项目库,实行联审联批,强化土地、资金等要素保障。
(五)优化口岸人力资源配置
支持符合条件的省辖市申请设立海关、检验检疫、边防检查机构。根据口岸业务快速增长实际,采取多种形式,支持口岸查验机构增加人员编制,积极探索实施人员编制动态调配机制,促进系统内编制的挖潜调剂与优化配置,将业务量不饱和口岸的查验人员调剂到人力资源紧缺的口岸。研究建立口岸协管(检)员保障经费使用和人均标准正常增长机制,制定出台全省口岸查验单位协勤(管)人员指导意见。进一步优化口岸查验流程,整合内设机构,合理设置工作岗位,全面落实“瘦上强下”要求,推行口岸查验机构扁平化管理模式,释放中间层查验人员编制,增加执法一线人员数量。实施口岸人才外引内育工程,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培养一批适应口岸发展需求的技能型人才和熟悉国际规则的开放型人才,引进一批亟需的高素质人才。围绕口岸部门间协作、“单一窗口”、通关改革、跨境电商、自贸区申建发展等操作实务,定期开展口岸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考察学习,打造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的口岸人才队伍。
(六)提升口岸运行管理水平
加强口岸法治建设。严格落实国家口岸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订并公布我省口岸相关部门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研究将口岸通关记录纳入全社会诚信管理体系,根据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原则,实现差别化通关管理,引导企业、个人遵规守法。
实施口岸动态管理。加强口岸运行绩效评估,进一步完善口岸运行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按照国家口岸准入退出标准和管理办法,研究建立退出机制,对长期无通关业务和业务量小、国家批准开放后长期不开放的口岸进行整合或关闭;对建成使用后连续三年客货运量不达标、经两年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口岸,按国家要求启动退出程序。
强化口岸安全管理。明确与口岸安全运行相关的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口岸常态化的口岸安全联全防控机制,加大口岸安防设施设备投入,提高查验监管科技水平,完善相关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口岸突出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演练,增强口岸安防整体管控能力。
完善口岸统计体系。建立健全口岸发展监测指标体系和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规范统计口径、统计标准和统计制度方法,定期及时公布相关数据,为优化口岸布局、整合口岸资源、科学运行管理等提供决策辅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