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有关意见,经研究,现将教育等行业2015年省基本建设投资计划随文下达,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批计划共下达基本建设项目43个,2015年计划总投资84637万元,其中:省基建投资17500万元,市县投资7956万元,单位自筹59181万元。以上投资全部纳入我省固定资产投资规模。
二、切实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对于新开工项目,要加快推进项目前期,争取尽快开工建设。对于续建项目,要在确保施工质量前提下,进一步加快施工进度,尽可能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对于实施进展缓慢的项目,我委将按照有关规定收回项目建设资金。
三、加强项目的监督管理。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和下达的投资计划组织建设,未经批准不得扩大建设规模、增加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要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滞留、挪用。要精打细算,节约投资,同时要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四、加强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跟踪统计工作,于每月2日前将上月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按要求报告我委(投资处),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对省基建投资项目进行督促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