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河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在郑州召开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培训会议。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省辖市环保局、直管县(市)环保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环保局,河南自贸区郑州开封洛阳片区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安排部署了下阶段我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贯彻实施工作。与会人员深入学习了《河南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生态环境损害评估技术规范。
会议强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生态文明的政治需要,各级各部门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努力推动我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尽快落地。会议要求,各省辖市要尽快成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2018年9月底前出台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省直有关部门要于2018年年底前基本完成配套文件制定。省辖市政府要于每年1月底前上报上年度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情况。
会议指出,生态环境损害制度改革情况纳入省委省政府环保督查事项,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具体推进措施、时间节点,做到周周有安排,月月有进度,逐项推进,逐项落实,确保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改革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