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一步完善PPP项目库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PPP项目库管理要求,请各地发展改革委结合实际情况,对本地区PPP项目进行收集、筛选、整理,并依托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及时做好项目入库及信息完善工作。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项目入库情况将作为安排政府投资、确定与调整价格、发行企业债券及享受PPP专项政策的重要依据。
二、选报重点推介PPP项目
请各地发展改革委对入库项目进行梳理,抓紧筛选回报机制明确、运营收益潜力大、前期工作成熟的PPP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1、行业范围包括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农业、林业、市政工程、社会事业等领域,项目应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已纳入建设计划,包括新建项目、改扩建项目和存量项目。
2、项目已经过初步论证,初步明确了项目投资总额、建设内容、建设标准等基本信息,可以开展或已完成审批、核准、备案及PPP实施方案编制等工作。
3、政府参与方式初步明确,结合实际采用特许经营、股权合作、政府付费(购买服务)、财政补贴、匹配资源等方式。
4、项目操作模式初步明确,结合实际采用BOT、BOO、BOOT、TOT、ROT等模式。
5、项目回报机制初步明确,结合实际采用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政府付费等方式。
6、要重点选报以使用者付费为主的特许经营类项目,以及拟采用PPP模式盘活的存量类项目;要优先统筹考虑拟引入民间资本的项目。
省发展改革委将从各地上报的PPP项目中筛选出一批优质项目,适时组织向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推介。请各地高度重视,抓紧时间组织开展PPP项目筛选报送工作,于4月4日下午下班前将电子表格发送至省发展改革委投资处邮箱hnsjwtzc@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