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省人大常委会2018年至2022年地方立法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拓宽立法项目征集渠道,加大开门立法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河南省地方立法条例》的规定,特向社会各界征集地方立法规划建议项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省各级国家机关、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以及公民个人,均可提出立法规划建议项目。
二、立法规划建议项目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河南省地方立法条例》的规定,属于我省立法范围。建议项目可以是新制定地方性法规,也可以是修改或者废止原有地方性法规。
三、立法规划建议项目要体现地方特色和问题导向。建议项目应当紧扣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线,重点围绕需要立法解决的突出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立法建议。
四、立法规划建议项目要具体明确。提出立法建议时,请写明立法项目名称、立法依据、立法必要性、可行性、需要解决的问题以及立法规范的主要内容等。有条件的还可以提供论证报告和法规(草案)文本建议稿。
五、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0日。
六、立法规划建议项目可以通过信件、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寄送,请注明建议人姓名(单位名称)、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综合处
联系电话:0371-65506987(传真)电子信箱:hnrdfzs@126.com通讯地址:郑州市纬二路五号邮政编码:450003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7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