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创新突破、高端引领、市场主导、统筹协调”原则,紧紧围绕国家粮食生产核心区、中原经济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中国(郑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和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等国家战略,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规划,以深化知识产权重点领域改革为突破,以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能力建设为主线,促进知识产权和经济社会深度融合,全面提升我省创新驱动发展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为决胜全面小康、让中原更加出彩提供强大支撑。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知识产权创造水平显著提高,每万人口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超过10件,PCT(专利合作条约)国际专利申请量年增长率超过30%。商标注册总量达到45万件,河南省著名商标达到4000件,受保护的地理标志达到230件,拥有一批优良植物新品种权,版权拥有量实现较大幅度增长,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全省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根本增强,保护环境全面优化,管理机制更加完善,综合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建成一批知识产权强市、强县,知识产权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充分显现,努力建成知识产权强省。
二、推进知识产权体制机制改革
(三)深化管理体制改革。紧扣创新发展需求,加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系建设,理顺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发挥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的引领作用,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探索在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进行专利、商标、版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推动国家级高新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国家知识产权创意产业试点园区建立专利、商标、版权综合管理和执法模式。根据国家有关要求,推动省级层面的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工作。推动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责权一致、运转高效的体制机制。
(四)建立以知识产权为重要内容的创新发展评价机制。完善发展评价体系,将知识产权产品逐步纳入我省国民经济核算范围,将知识产权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相关指标纳入省辖市、县(市、区)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体系。探索“一把手”知识产权目标责任制。探索建立经营业绩和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并重的国有企业考评模式。建立省级科技计划知识产权目标评估制度,政府科技计划优先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在项目完成后取得知识产权的项目。设立河南省专利奖。提高省内相关领域奖励制度的知识产权评价权重。
(五)建立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制度。制定我省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政策,明确评议内容、规范评议范围和程序。围绕我省重大产业规划、高技术领域重大投资项目开展知识产权评议。在企事业单位开展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试点。建立重点领域评议报告发布制度和定制数据库,提高创新效率,降低投资风险。
三、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
(六)培育高价值核心专利。实施知识产权强企工程,培育100家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领军企业等多层级的知识产权强企,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推进企事业单位落实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发掘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创新潜力,依托技术转移机构建立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发挥重点实验室、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工程技术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的作用,提升原始创新和高价值核心专利创造能力。引导建立以知识产权强企为龙头,专利布局与产业链相匹配的专利联盟,推动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协同推进高价值专利培育,形成一批产业化导向的专利组合。推动形成标准研制与专利布局有效衔接新机制。实施“知识产权+”助力创新创业专项行动,在全省布局建设一批具有产业特色的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知识产权创新创业基地。
(七)完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激励机制。完善知识产权资助政策,重点鼓励获得发明专利授权、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鼓励各地落实资助和奖励配套政策,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和数量提升。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完善科研人员激励政策和薪酬制度,高校、科研院所可自主支配知识产权成果及其转化收益。推动开展知识产权入股、股权期权奖励、收益分红等,提高职务发明人收益比重,发明人收益比重不低于70%;事前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鼓励高校、科研院所通过无偿许可专利的方式,支持单位员工和大学生创新创业。
(八)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链超前部署创新链、导航布局专利链,推行知识产权布局与产业链相匹配的知识产权集群管理。面向重点园区和千亿产业集群建立专利导航产业发展机制,构建专利导航区域、产业和企业创新发展的工作体系,加快国家和省级专利导航发展实验区建设,实施一批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深化商标富农工作,推动地理标志商标、涉农商标注册和品牌建设。开展传统知识资源价值开发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保护和传承老字号品牌,推动版权贸易和实物出口。开展知识产权扶贫工作,推进地理标志申请和品牌价值评价工作,实施地理标志产业化促进和示范工程,加快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建立省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目录,制定全省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加大对政府采购的政策支持力度,通过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非招标方式,支持自主知识产权产品。
(九)支撑科技创新高地建设。制定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利创造运用保护政策,鼓励企业引进高价值专利在示范区转移转化。围绕示范区重点产业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实施专利导航工程,建立专利支撑产业发展机制。支持郑州、洛阳、新乡3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支持示范区承担建设各类国家级和省级知识产权载体和平台。在示范区引导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加大对高技术领域知识产权运营的投资,投资知识产权运营机构的天使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享受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十)高标准建设中部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健全知识产权投融资体系,设立省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培育一批产业特色突出的知识产权运营机构。探索支撑创新发展的知识产权运行机制,组建中部知识产权运营中心。依托河南技术产权交易所,建设知识产权网上实时评估系统和竞价系统,探索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工作。完善知识产权信用担保机制,推动发展投贷联动、投保联动、投债联动等新模式。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促进专利权、注册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对成功运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企业,给予贷款利息补贴,总额不超过30万元。建立知识产权价值评级制度,发展专业化知识产权评估机构。支持商业银行和证券、保险等机构广泛参与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扶持知识产权互联网金融企业创新发展。
(十一)构建高水平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发挥郑州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区的引领带动作用,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加快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建设,运用“互联网+”模式,实现区域专利、商标、版权、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基础信息平台互联互通,推动基础信息免费或低成本向社会开放,提高知识产权信息利用率。扩大专利代理领域开放,放宽对专利代理机构股东或合伙人的条件限制。发展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导航、预警、运营、诉讼应对、价值评估、战略规划等新型知识产权服务业态。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托管等服务。加强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建设,着力培育一批熟悉国内外规则、具备实务操作能力和较强竞争力的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服务行业协会作用,积极推进知识产权服务标准化。
四、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
(十二)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推动形成授权确权、行政执法、司法裁判、维权援助、社会诚信及调解仲裁相互促进的知识产权综合保护机制,完善覆盖知识产权获权、用权、维权等多个环节的保护链条,构建协调、顺畅、高效的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加大网络化、链条式、产业化知识产权犯罪打击力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利用两法衔接共享信息平台,完善案件移送、案情通报、信息共享、沟通协调等制度,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合力。探索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审判“三合一”改革,健全司法确认、诉调对接等工作机制。完善涉外知识产权执法和司法衔接机制,加强与有关国际组织和国家打击知识产权犯罪行为的司法协助。
(十三)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度。加强知识产权执法队伍建设,完善知识产权执法体系,建设中部领先、国内一流的知识产权执法强局。探索建立综合行政执法机制。以侵权案件高发地、制造业集中地、专业市场、展会、商品流通环节等为重点,开展知识产权执法维权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恶意、重复侵权等违法行为。加强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严厉打击商标侵权行为。加强著作权保护,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壮大。加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完善植物新品种、生物遗传资源及相关传统知识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加强互联网、电子商务、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业态、新领域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
(十四)构建知识产权高效维权援助体系。加快中国郑州(创意产业)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建设,建成引领郑州、面向全省、辐射中部的创意产业快速授权、维权机制。围绕食品、先进装备制造等我省主导和优势产业,加快布局一批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完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形成上下联动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举报投诉工作格局。设立知识产权维权信息平台,接受社会监督。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快速调解机制。
(十五)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预警防范机制。建立知识产权信用信息档案,将假冒专利、假冒商标、盗版等故意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信息纳入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形成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大惩戒力度,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建立知识产权服务诚信机制,完善专利代理执业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公开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评价等信息。建立财政资助项目形成的知识产权信息披露制度。引导企业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商业秘密保护。落实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加大对小微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援助力度,构建公平竞争、公平监管的创新创业和营商环境。
五、推动知识产权协调发展
(十六)建设知识产权强市群。开展知识产权强市、强县试点示范,建设一批创新活力足、质量效益好、可持续发展能力强的知识产权强市。以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为核心,以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为支撑,以知识产权强县、强局、强企建设为基础,打造国内一流、国际有影响力的知识产权强市群。发挥强市群区域特点和产业优势,强化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依靠知识产权驱动产业优化升级,推动知识产权与城市相关产业协调、均衡、融合发展,辐射带动其他城市和省直管县(市)快速发展,构建“省市县联动、点线面结合”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新格局。
(十七)加强重点产业知识产权海外布局和风险防控。以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为重要载体,积极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提升我省知识产权国际化水平。拓展海外知识产权布局渠道,加强企业知识产权布局指导,支持重点企业在优势领域申请国外专利,推动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联合开展海外专利布局。探索开展跨境知识产权交易,鼓励企业运用知识产权进行海外股权投资、海外并购。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领域,探索绘制服务我省产业发展的相关国家和地区专利导航图,推动我省产业深度融入全球产业链、价值链和创新链。探索建立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机制,支持行业协会、专业机构跟踪发布重点产业国际知识产权信息和竞争动态,降低企业“走出去”知识产权风险。建立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机制,支持企业应对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加强企业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提升企业国际市场竞争力。
(十八)打造专利审查协作中心服务经济发展样板。高标准完成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河南中心(以下简称河南中心)建设。发挥河南中心在人才、信息等方面的资源优势,建立和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将其纳入我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体系,为知识产权政策研究与制定、重大经济与科技活动评议、专利导航、专利运营提供强大支撑。整合和支持各类知识产权服务资源与河南中心实现对接,培育和拉长知识产权服务产业链条,打造知识产权服务集群。引导和支持各省辖市政府和具备条件的高校积极与河南中心建立合作关系,共建一批社会服务工作站、审查员流动工作站、知识产权学院(研究院),派出一批知识产权联络员,探索知识产权服务经济发展的新机制、新思路、新模式。
六、加强组织实施和政策保障
(十九)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的协调作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统筹部署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工作。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完善部门间沟通协调和工作联动机制,合力推动知识产权工作深入开展。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和各有关部门要把知识产权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推动各项政策贯彻执行。加强省、市、县级知识产权管理队伍建设,做到人员、经费同步落实。加强对有关政策措施落实工作的指导检查,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监督评估,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工作。
(二十)加大财税和金融支持力度。各级财政要加大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投入,支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各专项任务落实。省本级财政把知识产权强省建设作为重点支持方向,根据省知识产权实际工作需求和财力情况给予重点保障。研究制定市、县级财政投入考核办法,加大市、县级财政投入强度,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增长机制。落实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知识产权费用按规定实行加计扣除。省级科技计划、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产业转型升级引导等专项资金要加强对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支持。深入开展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试点,探索建立多渠道、多元化的投入体系。
(二十一)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实施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不断完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体系。加强知识产权学科建设,支持有条件的高校设立知识产权学院,探索多学科、多层次的知识产权学历教育和专业学位教育。构建集人才培养、政策研究、业务培训和国际合作为一体的高端知识产权智库。注重引进知识产权高端人才,参照有关人才引进计划给予相关待遇。充分发挥各级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和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平台作用,多渠道培养知识产权人才。选拔一批知识产权领军人才和知识产权创业导师,建立知识产权职业水平评价体系,壮大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队伍。在义务教育阶段实施知识产权教育普及计划,建设一批中小学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基地。
(二十二)营造浓厚氛围。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建设,构建政府主导、新闻媒体支撑、社会公众参与的知识产权文化建设体系。广泛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普及活动,弘扬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理念。强化知识产权公益宣传和咨询服务,持续举办“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广覆盖的知识产权宣传大格局。努力提升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积极营造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