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12年“十项重点民生工程”建议的公告
从2005年起,中共河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坚持每年向全省人民公开承诺办好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十项重点民生工程,取得了显著成效,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九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中原经济区建设,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省委、省政府决定明年集中财力,再实施一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为拟定好2012年十项重点民生工程,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群众的参与度,确保各项民生工程更加符合民意、更加富有成效,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向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征集2012年“十项重点民生工程”建议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从公告之日起,截止2011年11月30日。
二、征集原则
按照“以人为本、普遍受益、量力而行、当年办结”的原则,坚持把群众呼声和需求作为决策的主要依据,根据轻重缓急,重点选取群众反映最强烈、最迫切需要解决,以及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较大影响的事项。
三、征集内容
“十项重点民生工程”的重点领域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最直接、最现实民生问题,主要包括支农惠农、就业再就业、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住房保障、环境治理、食品药品安全、民生基础工程、困难群体救助等方面内容。
四、征集方式
主要采取信函邮递和电子邮件的形式提出。
(一)来信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省直机关综合办公楼,省发改委综合处(邮编:450018)。
郑州市经三路25号,省财政厅预算处(邮编:450008)。
信封左下角请注明“民生工程征集”字样。
(二)电子信箱:sdss2012@126.com
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有识之士踊跃参与,积极献言献策,提出当前亟需解决、涉及面较广、具有一定可行性的建议,以更好地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和民生持续改善。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