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林业局关于下达油茶产业发展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4]13578)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批计划转发我省油茶产业发展项目投资50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300万元,县投资200万元。
二、请抓紧转发投资计划,落实项目建设条件,组织项目实施。要切实保护林农利益,确保林农从油茶产业发展项目建设中享受到国家补助政策。
三、油茶示范林建设采取中央定额补助的方式,补助标准为300元/亩。国家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同时要确保配套资金按时、足额到位。
四、油茶林示范基地建设必须使用已经过国家或省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审(认)定通过的良种培育的苗木,生产中要按照分类和布局,有侧重地不断探索新品种、新技术、新标准、新模式,充分发挥示范基地的典型示范和辐射作用。
五、加强科技支撑。油茶产业发展项目建设,要依托林业科研院所、林业工作站、苗圃和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科技示范户,大力推广油茶新品种和丰产关键技术。建立健全油茶科技推广服务体系,集中力量推广普及已确定的优良品种和丰产技术。要加快新产品开发,促进产学研相结合,确定几个最适应、最高产的品种。
六、要进一步细化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发现的问题,要根据情节轻重,采取责令限期整改、通报批评、暂停拨付中央资金、撤销项目等处罚措施,并建议有关部门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要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定期将项目建设进展、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反馈省发展改革委(农经处)和省林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