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河南省煤矿瓦斯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实名。
公示时间:2015年7月2日至7月8日,共7天。
联系电话:0371-87519165/87519163(传真)
邮寄地址:郑州市金水东路39号河南出版大厦B811室
电子邮箱:hnswsb@163.com
联系人:郭毅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河南省煤矿瓦斯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实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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