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5〕1252号)转发给你厅,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本批计划共安排我省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2015年建设项目10个,本次下达投资106105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35700万元,单位自筹70405万元。以上投资全部纳入我省固定资产投资规模。
二、请严格按照项目审批文件确定的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进行建设,严禁未经批准擅自更换建设项目、变更建设内容。
三、中央预算内投资必须用于规定的项目建设,严禁用于偿还贷款或挪作他用。要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建设管理法规进行严格管理。项目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资质。
四、请切实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及时落实投资计划,保证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请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并于每月2日前将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报送我委(投资处、社会处)。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