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市财政局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多方筹措资金,抓实抓好财政扶贫各项重点工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和保障。截至2017年12月21日,全市2017年度扶贫资金累计支出1.34亿元,支出进度达到98.29%,居省辖市第一。
在省财政厅的大力支持和具体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我们牢牢把握脱贫攻坚就是第一民生的政治站位,根据我市扶贫工作总体安排部署,结合财政部门工作职责,不断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为我市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的财力保障。”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少敏介绍。
在全省率先出台创新政策,加快扶贫资金支出进度
项目进度慢,扶贫资金没法支付怎么办?为解决这一共性问题,市财政局加强分析研判,创新出台指导政策。他们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扶贫项目建设进度及时支付项目建设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涉及项目库建设、招标采购、项目实施、验收、评审等多个环节,不少都是创新性的措施。在广泛征求16个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财政系统意见的基础上,该局与市扶贫办联合发文县区,鹤壁成为全省第一个出台此类文件的省辖市。该措施的出台为加快我市扶贫项目建设进度、及时支付项目建设资金提供了政策支撑,在帮助县区解决扶贫资金滞留问题整改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获得了省财政厅领导的肯定,并在我省其他市、县推广。
为进一步落实财政扶贫工作责任,2017年9月14日该局印发了《鹤壁市财政行业扶贫工作方案》,明确了各科室的职责任务、工作要求,建立了财政扶贫工作的考核评价体系;建立日、旬报制度,督促资金支付进度;并坚持问题导向,建立督导巡察机制。截至2017年年底,市财政局共安排市级专项扶贫资金2550.3万元,较2016年增长70%,
市本级投入扶贫资金占中央、省级投入扶贫资金比重为50%,已达到河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中对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考核满分的要求。
充分发挥机制作用,积极推进扶贫工作进程
结合我市扶贫工作实际,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加强扶贫项目管理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尽快制订出台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优化项目实施流程,切实解决“资金等项目”、扶贫资金进度慢等问题,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2017年11月底前,我市完成了所有扶贫资金、项目资料的公告公示,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提高了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
为发挥绩效评价对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导向和激励作用,市财政局联合市扶贫办制定了《鹤壁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印发了《关于明确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责任分工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各县区和市直有关单位在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核工作中的责任分工。
为推进扶贫项目加快实施,加快扶贫资金支出进度,自2017年11月13日起,市财政局认真落实扶贫项目实施情况和扶贫资金支出进度日报制度,要求各县区建立领导协调机制,将这些数据作为对县区扶贫资金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在加强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过程中,市财政局积极开展对各县区扶贫资金管理工作的督导巡查,完善应用河南省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规范使用预算执行系统、财政专户资金管理系统、财政“一卡通”系统办理扶贫资金业务。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及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的要求,提前谋划,做细做实2018年扶贫项目库建设,狠抓扶贫项目推进实施,持续提升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和扶贫项目推进实施的整体水平,为圆满完成脱贫攻坚工作任务、打赢脱贫攻坚战做出贡献。”张少敏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