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2015年融资对接服务工作,引导金融机构与实体企业通过“河南省项目融资对接信息系统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开展在线对接,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扎实推进融资对接服务的通知》(豫发改财金[2015]8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建立融资对接服务工作情况通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通报内容。通报内容主要包括辖区内实体企业、金融机构、中介服务机构的注册数,企业融资信息和项目融资信息发布情况,在线融资对接情况,金融机构对企业的拟授信、已授信和已放款数据等(详见附件表格)。同时定期汇总、公布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开展融资业务培训、组织银企现场融资对接工作情况。
二、建立通报制度。每月初,省发展改革委将上月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项目融资对接服务工作情况以电子简报发送到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发改委财金科邮箱。每年7月底,省发展改革委将上半年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项目融资对接服务工作情况以正式文件在全省发改系统内予以通报。每年年初,省发展改革委将上年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项目融资对接服务工作情况以正式文件向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通报,同时报送给省政府。
三、加强经验交流。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发展改革委要高度重视融资对接服务工作,充分利用通报数据,对照分析工作成就或不足,加强经验交流,取长补短,共同努力,使我省融资对接服务工作取得更大成效,有效保障全省重点领域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资金需要。